黄牛猖獗难遏止 社维法挨批形同虚设

消基会表示,现在黄牛业者使用黄牛程式抢票,此举大大影响销售公平的行为,甚至连门诊挂号都有黄牛代挂号的乱象。(消基会提供)

许多演艺活动在疫情趋缓后积极举办,然而黄牛票的乱象却变本加厉,台湾的黄牛乱象甚至还被韩国团体点名过,然而目前「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4条第2款对于「转售图利」的举证相当困难,挨批形同虚设。消基会建议,未来修法应纳入只要有转售图利的意图即可开罚,以遏阻黄牛乱象。

公共政策网路参与平台上,民众表示,针对黄牛业者,可依「社会秩序维护法」第64条第2款处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币1万8000元以下罚锾,但要同时符合「非供自用而购买」并「转售图利」等条件才会构成犯法的构成要件,尤其「转售图利」意味着要有人已经购买,才能够举证「转售图利」,而导致在实务上形同虚设,因此提案推动艺文表演票券「购票、取票、入场3阶段票券实名制」。

消基会今(14)日举办记者会表示,消基会秘书长陈雅萍表示,对比黄牛的不当获利,目前的罚则对黄牛几乎不痛不痒,现行法规规定要转售图利才构成开罚要件,但其实只要有转售盈利的意图就应该开罚,例如在二手平台看到贩售票券远远超出行情,便可知道是意图转售图利。

陈雅萍指出,现在还有使用黄牛程式抢票,此举大大影响销售公平的行为,针对后续使用程式购买的行为,以及二手票券的平台管理等,未来「社维法」修法都应该要纳入。

消基会副董事长徐则钰表示,现在不止娱乐票券有黄牛,有台大医师都说「请黄牛放过我的门诊」,因为有患者挂号都挂不进来,甚至有黄牛业者打广告代挂号和排队,可见许多黄牛业者已经走向企业化,黄牛衍伸的诈骗也开始出现,导致消费者误信业者有票券而先付款,这样的行为已经出现社会和法律的问题,应该加以遏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