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稱京華城都計法授權 何孟樺轟慘不忍賭:她忘了2件事

台北市议员何孟桦。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涉京华城案遭羁押,民众党立委黄珊珊强调《都市计划法》39、85条本授权台北市自订容积率、容积奖励,「柯文哲是违了什么法?」「京华城不是唯一,也不会是未来唯一」。北市议员何孟桦说,民众党用意不脱两个:要把京华城案决策推给公务员;另,要说京华城案过程完全合法,企图为柯文哲违法开脱。

何孟桦说,民众党这两个策略完全针对图利罪的构成要件,但是论理却惨不忍睹。

何说,黄珊珊忘了两件事,首先,各地方首长是都委会的当然主席,柯文哲也亲自指派都委会的执行秘书。都委会不是所谓的「独立专业机构」,而是地方首长可以左右的审议工具。这也说明通过京华城案的783次都委会,仍有委员提出适法性疑虑,柯文哲指派的主席彭振声,还是宣布通过。

第二,黄珊珊所举的案例使用分区与京华城不同,但完全不具可比性。京华城使用分区是第三种商业区(特),是商业区,扣掉也被监察院认为有适法疑义的台北好好看,黄珊珊所举的各种案例都不是商业区的都市计划案。包括东方文华案的使用分区是金融服务专用区,南港段三小段个案是策略性工业区,两案都不受到《都市计划细部计划审议原则》第七点、第八点的拘束。

至于南港经贸园区则是「都市设计」的容积奖励,非都市计划的容积奖励。还不要说,这三个容积奖励,都有主要计划的授权。拿来跟京华城案相比,根本是张飞打岳飞,把诸葛亮当猪哥亮。

何孟桦说,黄珊珊身为前副市长、立委、执业律师,不敢在法庭上为柯文哲辩护,反倒为了政治利益,一再混淆社会大众的视听,硬是要把监察院以及两次羁押庭认定违法的京华城20%容积奖励,讲成是合法的。她要问民众党,如果公务员经手就不可能违法,为什么黄国昌开口闭口都是别人图利?

何也问黄珊珊,如果这么坚持见解是对的,监察院与两次羁押庭法官的见解是错的,为什么柯文哲主席不提出抗告?又为什么不跟黄国昌一起,担任柯文哲的辩护律师?只敢在法庭外散布各种似是而非的言论,不敢在法庭上为柯文哲据理力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