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政治追杀!黄珊珊:都市计划法授权市府自定容奖 京华城不是唯一

▲民众党团召开「审容积变图利 政治追杀何患无辞?」。(图/记者许靖骐摄)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因卷入京华城容积率案遭羁押禁见,外界持续讨论北市府给予容积奖励的法理依据与适法性。民众党团19日召开记者会,提及北市府给予容积奖励的法理依据与适法性,前台北市副市长、民众党立委黄珊珊强调《都市计划法》本就授权台北市有权力自订容积率、容积奖励,强调京华城案不是唯一,所有细部计划都是同样标准。

民众党19日下午召开「审容积变图利,政治追杀何患无辞?」记者会,出席人员包括立委黄珊珊、林国成,以及4名台北市议员张志豪、黄瀞莹、林珍羽、陈宥丞。

黄珊珊表示,依照《都市计划法》24条规定,人民有权申请自行拟定或变更细部计划,市府应将案件送交公开展览与都委会审议,市府最高首长亦无权删改,「非都更地区给容积奖励,于法有据」,《台北市都市计划施行自治条例》第25条,地方政府可在细部计划视城市需求决定容积率。

黄珊珊引用国土署长吴欣修曾说「容积率由地方政府的细部计划订定」,一般容积奖励上限不可超过20%,国土署也尊重地方政府原来订定的基准容积跟容积奖励。

透过细部计划订定容积奖励,并非没有前例,黄珊珊举郝市府任内案例,像是中泰宾馆变成东方文华也是依照《都市计划法》24条自提申请,提供住房优惠换容积25%;「台北好好看」计划腾出公园绿地可换楼地板容积;南港段三小段41地号,106年都委会给容积奖励10%,盼引进策略性产业;107年南港经贸园区特定专用区细部计划,有立体连通道奖励,上限不得高于容积20%。

「京华城不是都更,是都市计划」,黄珊珊强调《都市计划法》39、85条,本就授权台北市有权力自己订容积率、容积奖励,「所以柯文哲是违了什么法?京华城案子不是唯一,也不会是未来的唯一,是所有的细部计划都同样标准,公务员都是用同一套标准!」公务员未受指示、依法行政,竟遭政治追杀。

林国成解释,京华城法定容积是560%,增加容积是京华城自提计划,都在合法范围;当时郝市府与京华城各说各话,郝市府认为捐地后法定容积还是392%,京华城主张捐地后比照商三560%,监察院在102年监委马以工报告,认为「延宕3年侵害人民权益」;104年刘德勋监委纠正报告,指延宕5年损害人民救济权益;柯市府时代恢复法定容积560%,都有历史渊源、事证明确。

至于近期有许多市府官员证词被断章取义,身为台北市议会调查小组成员之一的陈宥丞转述,有议员询问柯是否介入审议过程,前台北市副市长彭振声回答「不是柯市长的交办,是交给都发局开完会后,相关会议上呈」;他自己也问过时任都发局长黄景茂有没有受过上级指示?黄回答「完全没有当面交办,一切都是依法办理」,细部计划在地方政府能决定,都委会是最后裁决者,采共识决」、「如果不合理,都委会不会通过」。

张志豪指出,京华城有30%「以一半代金、一半容积移转」,原本郝市府希望全部改成代金,还设3年落日条款,结果2017年时被议会废止继续使用旧制,按照《都市计划容积移转实施办法》采取面积计算30%容积没有问题,「各种规定规则都摆在这边,还是有人视而不见,睁眼说瞎话,这不是现今民主制度应该看到的事情!」

黄瀞莹称,议会组成的专案小组,不管是京华城、士北科、台智光,不该充满政治语言、议员个人意见,或节录泄录给特定媒体,应回归专业,也不该成为议员个人放话工具,去上政论节目,赚通告费,成为引导风向的工具。

林珍羽批评,柯文哲被「党检媒」一体罗织罪名,但京华城建照第1次、第2次变更的日期,都不在柯文哲任内,京华城还在施工中,若认为有犯罪事实,为什么不勒令停工?不然就是配合执政党在猎杀政敌。现在经手京华城案的公务员没人敢说话,因为说了话就被抓去问话,然后就不能再说话,这已不只是东厂、绿色恐怖,是言论自由被限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