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自治条例25条护京华城挨轰「自证有罪」 黄珊珊呛2议员不懂法
▲民众党团「审容积变图利 政治追杀何患无辞?」记者会。(图/民众党团提供)
记者袁茵/台北报导
针对京华城容积率案,民众党立委黄珊珊日前援引国土署长吴欣修言论,称地方政府以细部计划订立容积奖励,上限不得超过20%,再拿「台北市都市计划施行自治条例」第25条做解释,但被蓝绿质疑违法且还自证有罪。对此,黄珊珊19日回呛2议员看不懂法条,还要对方回去做一下功课。
民众党19日下午召开「审容积变图利,政治追杀何患无辞?」记者会,出席人员包括立委黄珊珊、林国成,以及4名台北市议员张志豪、黄瀞莹、林珍羽、陈宥丞。
被问到有关民进党台北市议员何孟桦批评,京华城违法关键是没依循台北市自治法规,容积率20%已被2次羁押庭法官认为违法,以及国民党台北市议员游淑慧说,京华城原号称用《都市计划法》第24条自提计划,黄珊珊拿「台北市都市计划施行自治条例」第25条等于自证有罪?
黄珊珊回应,「第一,我不知道原来台北市议员已经成为国土署的上级机关。」国土署署长讲得非常清楚,内政部定调容积率是由地方政府的细部计划订定;第二,一般性容积奖励上限不可超过20%,这是全国一致规定,也是全国都委会的共同共识,「这2位议员,我不知道是看不懂法律,还是怎样?」若看不懂台北市相关法规,可以回去做一下功课。
黄珊珊提及,第二,《台北市都市计划施行自治条例》是台北市法规,地方政府可以在细部计划里面决定基地容积率,按《都市计划法》24条自订细部计划变更的案例,例如南港区南港段三小段41地号土地一样给容积奖励,《台北市都市计划施行自治条例》是规定北市都委会可以在这地方决定自己相关规定,《都市计划法》24条是母法,任何人都可以提细部计划,「请她回去念一下法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