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珊珊遭停權3年不影響立委資格 民眾黨出面說明
民众党今天下午召开中评会,中评会主委李伟华说,决议将时任竞选总干事的黄珊珊停权3年,中央委员、立法院党团副总召的职务等党职全部停职;时任竞总财务长李文宗、会计师端木正则开除党籍。
民众党中评会16日讨论政治献金风波的党员惩处,开会2小时仍无结论;中评会今天下午邀当事人黄珊珊、李文宗,以及财务部委托的会计师端木正到场说明后,再进行议处。
最后仅黄珊珊到场,她说明近2小时后才离去。黄珊珊受访时表示,她已经说明完毕,尊重中评会的决议,就是尽量说明。
会议进行将近4小时后,李伟华会后受访时表示,经过与会委员和黄珊珊在会中多次询答,黄珊珊也一五一十报告事件经过,全体委员议决,对黄珊珊处以停权3年,并由中评会组成专案小组继续调查,后续调查若有不法,将另行处置。
李伟华说,黄珊珊身为竞选总干事,发生这些帐目混淆不清的状况,确实应注意而未注意,应负起政治责任;黄珊珊也说这过程中确实造成党的伤害,愿意负起政治责任,也坦然接受处分。
李伟华指出,即日起黄珊珊停权3年,中央委员、立法院党团副总召的职务等党职部分,全部停职。
另外,李伟华说,李文宗有直接督导责任,疏失造成党的严重伤害,处以除名处分,就是开除党籍;端木正也一样,处以除名处分。
媒体追问,黄珊珊遭停权是否影响立委身分,李伟华表示,中评会是针对党职部分处以停权,立委部分由中评会调查小组继续调查。现在主要是针对政治责任、督导不周的部分来处理。
民众党另透过新闻稿表示,本案台北地检署侦查中,但黄珊珊从1998年起数次参与竞选活动,且曾任台北市议员、台北市副市长及现任立委,除对政治献金申报制度及细节具丰富经验,又具律师资格,应对政治献金法、中华民国刑法等规范相当熟稔,仍使民众党陷入清廉问题的疑云,显已与民众党要求政治人物应高度自律的要求有所违背。
民众党强调,民众党向来以正直诚信态度面对台湾民众,这次事件发生后将记取教训,重新检讨相关处置作为,避免瑕疵再次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