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扬明曝「总统声请释宪」赖清德非首例! 陈水扁才是第一人

▲总统赖清德发表敞厅谈话。(图/总统府提供)

记者郭运兴/台北报导

总统赖清德今(24日)针对「国会改革法案」,宣布将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引起外界讨论。对此,媒体人黄扬明表示,赖清德以总统身份提出释宪案,是继前总统陈水扁以后的第二位,而前总统马英九也曾表态,解决院际争议较好的做法就是声请释宪。不过,马英九任内并未以总统身份声请释宪。

黄扬明于脸书表示,赖清德以总统身份提出释宪案,是民选总统中,继前总统陈水扁以后的第二位。前总统陈水扁过去曾在总统任内,曾在2002年3月针对2003年修宪生效前的大法官缺额任命是否须经立法院同意声请释宪,大法官做出释字第541号解释文。

另外,黄扬明指出,陈水扁还曾在2007年1月针对「国务机要费案」爆发后,他能否享有宪法「不受刑事上之诉究」及对国家机密的特权声请释宪,大法官做出释字第627号解释文。

黄扬明再指,而前总统马英九曾在2009年5月与五院正副院长座谈时表态,尽管宪法规定总统有调解院际纷争的权限,但宪法学界长期以来认为总统并无此权力基础,不适合扮演这个角色,解决院际争议比较好的做法就是声请释宪,他也觉得这是比较好的做法。不过,马英九任内并未以总统身份声请释宪。

▼前总统陈水扁。(图/记者周宸亘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