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 河南一女子带2岁女儿与情人偷欢,因被哭声打扰,最终酿悲剧

“老公,孩子病了,病的有些严重,你快回来吧”。一听说女儿生病,张少峰也管不得那么多,放下工作就回了洛阳老家。谁知,病床上的女儿胳膊上、肩上都有明显的淤青、血痂,大腿内侧还有疑似烟头烫伤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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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部也有伤口,一看就不是生病,反倒像是被人打的。他愤怒地逼问妻子,让她说出真实情况,可妻子接下来说出的话简直让他心如刀割,当场晕倒·······我们来回顾 河南一女子带2岁女儿与情人偷欢,因被哭声打扰,最终酿悲剧。

张少峰出生在河南洛阳的一个普通家庭,父亲在他很小的时候就去世了,母亲在一年后改嫁,他一直过着寄人篱下的生活。好不容易靠着自己的努力娶上了媳妇,却还是买不起房,2013年女儿欣仪出生后,经济压力越来越大。

因此,他不得不外出打工。女儿太小,妻子郭某就留在老家照顾她。张少峰工作虽然辛苦,但赚的不少,所以即使一年只能回一次家,他也愿意,只要最后能攒到买房子的钱、女儿能平安健康的长大就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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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他不知道的是,他在外打工赚钱的时候,家里的妻子却被别的男人盯上了。此人名叫罗洪强,他看中妻子郭某后,就开始示好,送礼物、送花或者直接给钱。因为丈夫常年不回家,郭某颇感寂寞。一来二去的,就和罗洪强发展成了不正当男女关系。

两人在一起后,她才发现情夫的性格不好,暴躁易怒,稍有一点不顺心就会发脾气,甚至动手打人。有次自己犯困不想和他出门约会,他就直接找上门来扇了她两耳光,还扬言再不出去就打死她,后来她就很少再和情夫对着干了。

罗洪强虽然嚣张,但是两人的关系他还是隐藏的很好,每次都是偷偷的来她家,开房也都是去外面的宾馆。女儿欣仪还小不得不带在身边,郭某担心她不适应陌生环境,不太想去,罗洪强就会作势打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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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郭某每次和情人约会,都会带着女儿。两人有时动静大了,会把熟睡的女儿吵醒。她如果不哭还好,一哭就会被罗洪强打。因为他嫌弃哭声太烦人,打扰了自己的“性致”。郭某拦过几次,罗洪强就连她一起打,还威胁她。

母女俩一起挨打,身上青一块紫一块。渐渐地,她就不拦了,被迫看着女儿挨打,欣仪身上的伤口也没断过。2015年9月18日,他们来到旅馆开房。欣仪不知为何一直在哭闹,罗洪强十分烦躁,于是再次对女儿进行殴打、虐待。

他用浴巾把孩子的胳膊反绑在背后,双腿也从脚踝处捆起来,然后把欣仪头朝下往地上砸。孩子当时哭声就渐渐小了,但他还是不解气,将不满两岁的欣仪倒立绑在床边半个小时,后来女儿的哭声渐渐停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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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某以为她睡着了,就把她抱到床上睡觉。直到第二天早上,她发现欣仪怎么叫都不醒,这才意识到不对劲,连忙将孩子送到医院。此时,女儿已经昏迷不醒,她担心出事,就把外地打工的丈夫叫了回来。

看着还有3个月才满两岁的女儿静静地躺在重症监护室的病床上,张少峰心都碎了。欣仪浑身都是伤,医生诊断为外伤导致颅内出血,出血导致脑梗阻,后又引发积水,严重积水最后导致脑损伤。

医院已经对其进行了手术,清除积水,但是欣仪的大脑已经不能恢复发育了。主任医生表示,孩子今后有脑瘫的可能性,几乎不可能成为正常人。而且康复的路漫长艰难,初步预测每年费用大概6、7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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欣仪在上海的医院治疗了整整一个多月,才逐渐有了意识,孩子总算是恢复了。张少峰的心也渐渐安定下来,但是此时的他已经欠了医院38万的医药费,积蓄也全被掏空。他走投无路,遂将女儿的遭遇发布到网络上。

迅速引起了网友的关注,上海的小希望之家儿童权益保护中心联系到张少峰,决定对欣仪展开救助,“爱心妈妈”们也纷纷伸出援手。女儿被转院到北京后,也持续收到好心人的帮助,所有的治疗费用都由希望之家收到的社会捐助来支付。

欣仪的医药费终于不用愁了,但还有更重要的事。张少峰气晕之后,醒来后第一件事就是报警,警方随即将心仪的母亲和罗洪强带走,检方则在进行进一步取证。只有证据清楚了,才能进行定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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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现有的信息来看,罗洪强的罪行可能会被定为故意伤害罪或者故意杀人罪。根据法律规定,前者是故意非法损害他人生命健康的行为,致人重伤的,处一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故意杀人罪则是指故意非法剥夺他人生命的行为,处以死刑、无期徒刑或十年以上的有期徒刑。但因为欣仪没有去世,所以只能算杀人未遂,依照法律应当从轻处罚。虽然此案的审理结果最终并未开,但罗洪强是必然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的。

为了自己的欲望,随意殴打幼童,实在可恨!好在最后他会受到法律的处罚。现在也只希望欣仪能够恢复健康,哪怕希望渺茫,也还是由衷的祝福她一定、一定、一定要坚强,活回健康人的模样,加油!

(《回顾 河南一女子带2岁女儿与情人偷欢,因被哭声打扰,最终酿悲剧》文中案例源自新闻报道/裁判文书,当事人系化名;图片皆(部分)为网图,与案无关;原创文章,请勿转载抄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