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顾:三男一女因“特殊喜好”聚集一处被严惩,警示:一次也不行

道德教育和知识教育谁更重要,千百年来古人早已得出了结论,道德层面的教育远远比知识教育更为重;正如广州这起聚众Y乱案,三男一女因“特殊喜好”聚集一处被严惩,警示:一次也不行。

刘婷婷,出生于福建一个偏僻的农村,父母为了养活一家老小一直在外打工,爷爷奶奶年龄老迈,体弱多病也没有时间和精力管教她;由于不爱读书,初中她便辍学跟着姐姐外出打工。

姐姐的成长情况跟她相似,也是早早辍学,由于文化程度不高,只能从事一些简单的工作,她选择的则是酒吧、KTV一类的娱乐场所;刘婷婷年龄虽小,但个子相对高挑,外表成熟,看起来已有20岁出头。

娱乐场所鱼龙混杂,有着形形色色的人,初入社会的刘婷婷根本不知道该如何去结交朋友,在姐姐的影响下,她认识的都是一些品行不正的朋友,刘婷婷跟他们相处久了,在某些方面表现的很随便。

2011年8月27日,正值刘婷婷17岁生日,她本想跟男朋友一块度过,然而当天怎么都联系不上男友,她不想浪费这一天,总想找点乐子,联系不上男友,刘婷婷想起了在美容美发店认识的三个洗头、理发师傅。

阿海、阿兵、小杨三人都是二十来岁,三个人穿着打扮比较潮流,而且风趣幽默,刘婷婷主动邀约三人出来唱K,谎称给自己过22岁生日,三人跟刘婷婷不是特别熟,可他们都知道“单独”邀约的意思,三人欣然前往。

四个人先在KTV唱歌,阿海、阿兵、小杨都陪着刘婷婷喝了一些酒,几杯酒下肚,四个人彻底放开了,大尺度的聊着带“颜色”的话题,刘婷婷并不反感,还多次吐槽男友不称职,不陪她一块玩。

刘婷婷在KTV又唱又跳,阿海、阿宾、小杨借着酒劲对她毛手毛脚,在夜场工作的她早已经习惯,她没有推开三人,而是主动拉着他们唱歌跳舞,几个人一直玩到了凌晨五点多,此时KTV也即将关门刘婷婷依旧不尽兴,于是提出去宾馆继续玩。

三个人对视一眼,眼神中满是笑意,他们等的就是这一刻;刘婷婷和阿海开了一间房先行上楼,另外两人跟在两人身后。

刘婷婷刚走进房间,三个人就急不可耐提出发生关系;刘婷婷没有拒绝,非常主动配合着三人,分别跟三人发生了关系,他们并没有离开,一直在房间里面“玩乐”了整整一天。

8月29日,刘婷婷去美容美发中心找三人索要垫付的房费,然而这么找都找不到人,给三人打电话也是关机状态,刘婷婷觉得三个人不想还钱,越想越生气,她就将这件事告诉了男朋友,忽略了“自愿”部分。

男朋友一听,更是生气以为女友受了欺负,一气之下选择了报警,刘婷婷也想报复一下三人,便谎称被三人QJ。

警方接到报警后,迅速展开的侦查,警方以涉嫌QJ罪,将三人逮捕归案;参与活动的阿兵觉得很冤枉,他表示自己在案发前一天才刚刚认识刘婷婷,他觉得这个女孩很开朗,也放得开,便要了电话号码。

案发当天,阿兵就接到她的电话,刘婷婷还让他多带两个人一块出来玩;阿兵觉得她很随便,就带上了阿海、小杨两人,几个人唱K结束后,刘婷婷提出去宿舍继续玩,但是公司有规定不能带外人进入宿舍,所以刘婷婷就提议去宾馆开一间房。

案发当天,阿兵、小杨都喝了不少的酒,意识不是很清醒,刘婷婷跟阿海喝得最少,两人的意识清醒,所以两人才会去开房间。

阿宾供述的这点,警方从宾馆服务员的口供中得到了证实。

根据服务员供述,案发当天,刘婷婷一行四人来宾馆开房间,其中两人一身酒气,意识不是很清醒,刘婷婷意识清醒,主动询问了房间价格,一旁的男人(阿海)身上没有带足够的现金,刘婷婷便支付的房费。

从众人的供词中,警方将案情梳理的清清楚楚,刘婷婷意志清醒,且自愿发生关系,三人不构成QJ罪,但刘婷婷主动提出开房间和活动,其行为构成聚众Y乱罪。

聚众Y乱罪是指三人以上聚众在一起从事活动,根据《刑法》规定:聚众进行Y乱活动的,对首要分子或者多次参加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引诱未成年参加聚众Y乱的,依照本法规定从重处罚。

但案发时,刘婷婷已满17周岁,未满18周岁,属于未成年人,且有自首情节,依法可以从轻或减轻处罚。

经法院审理,以聚众Y乱罪判处刘婷婷4个月21天的拘役。

阿海、阿兵、小杨三人因参加聚众Y乱,依照治安管理法处罚,依法处以10天以上15天以下的拘留,并处5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罚款。

刘婷婷的经历,让警方很是同情,并警示一次也不行,经耐心的思想教育,刘婷婷也意识到自己的错误,并表示以后会好好改过。

我们无法选择生活的环境,但是可以选择交往的圈子,刘婷婷随波逐流,在行为和思想上并没有主见,虽然是自愿行为,却不知实际上以及违背社会公德和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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