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套利者:利用经营贷投大额存单?

本报记者 杨井鑫 北京报道

伴随着银行小微企业经营贷款利率越来越“卷”,市场上已经出现了利率倒挂现象,这给了一些投机者可乘之机。在一些网络平台上,部分网红和财经主播为了流量,怂恿粉丝们以抵押房产形式向银行申请小微企业经营贷,并将贷款所得资金购买银行大额存单,从而实现无风险套利。

据《中国经营报》记者了解,为了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监管一直要求银行在小微企业融资成本方面稳中有降。目前市场小微企业抵押经营贷的利率约3%左右,部分银行利率能够低至2.85%。而一些中小银行五年期的大额存单产品利率在4%以上,这其中就有接近1.2%的无风险套利空间。但是,这种套利行为属于贷款资金的违规使用,存在较大的风险隐患,银行应对小微企业经营贷资金的用途加强把控,避免资金空转,从而破坏小微企业的融资生态环境。

利率倒挂

“小微企业贷款享受政策红利,而普通老百姓也是能够从中分一杯羹的。”近日,某网络平台上的一位主播分享其相关操作。

按照该主播的说法,老百姓可以找一家朋友的小微企业入股(包装成企业),将名下的房产以抵押的形式向银行申请经营贷款,而贷款利率能够贷到3%以下。然后,再将贷款资金购买银行大额存单产品,部分中小银行或民营银行五年期的大额存单产品年化利率接近4%,这其中的套利空间在1.2%。“一套价值500万元的房产,一年的无风险收益就能够有6万元。”

“很多人一年的收入也就10多万元,这样简单的操作轻轻松松就能多收5万—6万元。”该网络平台主播称。

记者注意到,这样薅羊毛的套路实际上并没有太多限制。换句话说,如果个人名下有多套房产,是可以多次重复操作,尤其是家里房产价值较高、固定资产较多的个人,超过1%的无风险收入很可观。

那么,这样的无风险套利到底可行吗?记者在北京地区调查发现,目前银行针对小微企业的抵押经营贷利率多数在3%左右,也有低至2.85%,但是申请的条件比较苛刻。

一家国有大行的网点客户经理告诉记者,企业抵押经营贷目前的最高额度是1000万元,抵押房产价值打7折,主要依据企业的流水、纳税收入等材料,贷款利率能贷到3%。

一位市场人士则向记者透露:“一些地区政策上对小微企业融资有贴息支持,你也可以找一些当地的企业,然后进行操作。不同地区政策上会有不同,有的地区只针对小微企业首次贷款(有贴息支持)。”

对于市场上存款利率,近期各家银行都在陆续下调。从调降幅度上看,存款利率降幅在10个至60个基点之间,而有银行大额存单利率下调了70个基点。比如,柳州银行2月21日公告显示,该行调整了定期存款产品执行利率,其中一年期定存利率由2.25%下调至2.15%,三年期定存利率由3.4%降至3.2%,五年期定存利率降幅最大,由3.8%下调至3.2%。此外,公告还显示,该行五年期个人大额存单下调70个基点至3.25%。

“近期市场上银行存款利率都在调整。但是,春节前有中小银行的大额存单利率能到4%,不少年化利率在3.8%—3.9%。”上述市场人士表示。

记者在辽宁振兴银行的手机App上看到,该行的五年定期整存整取存款产品“振惠存5年”利率为年化3.6%,暂时线上没有显示在售的大额存单产品。

深圳一家地方银行负责人向记者表示,该行在春节前推出过一款五年期大额存单产品,利率是4%。销售很火爆,基本就是一抢而空。“这种产品是有额度的,也不是随时都有。客户投资热情很高。”

该负责人表示,高息的大额存单产品供不应求,银行会给一些老客户留一些额度,提前预约上。“为什么这种产品火爆?这种产品可以说是无风险产品种里收益最高的产品了。”

一家券商首席银行业分析师表示:“小微企业经营贷利率和银行五年期大额存单利率确实存在倒挂现象。如果期限能够控制得好的话,确实在操作上是能够实现无风险套利的。”

据该分析师介绍,目前市场上银行存款利率仍有进一步下降空间,这也会影响到大额存单的利率。总体上看,存贷两者之间的利差会逐步缩小,套利的空间也会随之越来越小。

记者了解到,2月20日前后,至少有20家左右中小银行发布人民币存款挂牌利率调整通知。主要涉及城农商行、村镇银行,多数银行均采取的是“远降近升”的策略。在山东、湖北等一些城市,大额存单的销售持续火爆,但利率已经明显下降,有的银行五年期大额存单产品利率已经调至3%左右。

风险隐患大

“虽然套利操作上是可行的,但是难度也不小。”上述市场人士认为,这种以房产抵押做经营贷投资银行大额存单的做法,核心逻辑是贷低息的贷款,购买高息的产品。“通常大多数人也很难拿到低于年化3%利率的经营贷,这对企业的资质要求比较高。同时,高息的大额存单产品也比较走俏,尤其是在4%左右的产品也没有那么容易买得到。”

“如果普通人名下有企业或者亲戚有企业稍好一点,否则包装企业申请贷款也是有一定成本的,这些因素都会减少套利的收益。”该市场人士表示。

上述券商首席银行业分析师认为,这是一种资金空转行为,在金融体系中不创造价值,也不符合政策大方向。“这种操作方式看起来很美好,但是也不是完全没有风险的。”

复旦大学金融研究院研究员董希淼认为,通过经营贷或消费贷骗取贷款资金用于投资理财首先就是一种违法行为,违背了信贷管理中的相关规定,同时也有可能触犯法律,即骗取贷款罪。在最近监管刚刚正式公布的贷款管理“三个办法”中,均对挪用贷款资金违规改变贷款资金用途进行了明确的规定,银行一旦发现这种行为,是可以按照合同提前收回贷款,并追究法律责任的。同时,这也可能影响个人信用。如果计入个人信用记录之中,就会在征信中留下污点。

“从这种套利行为上看,会破坏当前小微企业的融资生态环境。”董希淼认为,小微企业经营贷利率比较低的原因是国家要通过优惠政策扶持小微企业。这部分资金的用途是要用于这些市场主体恢复生产、扩大生产的。对于这种普惠类的贷款,银行也在不断地减费让利,才能让这类贷款利率维持在一个很低的水平。如果这部分本来用于支持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资金被挪用购买理财产品,国家支持小微企业的优惠政策就会大打折扣,也无助于宏观经济加快恢复回升。

董希淼还认为,对银行来说,应该加强信贷资金流向的监控。监管部门也应该加强检查,杜绝这类行为在市场上大行其道。而网络平台则应该加强对信息发布的审核,像这种类似违法违规的信息,应当进行屏蔽删除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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