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響/刑事局中打查假車牌 「陸空並進」逮12人到案

本报7月14日专题报导假车牌充斥议题,造成治安、交安隐忧,警政署指示各单位加强查缉,刑事局中打三队在前天破获郭姓男子等人伪造、行使假车牌案件,带回涉案12人,全案依伪造文书罪嫌送办,刑事局中打三队今早对外说明查缉成果。

专案小组在前天收网,分别前往新北、新竹、台中、彰化、嘉义、高雄等地,带回郭姓男子(36岁)等12人到案,当场查扣伪造汽车车牌12面(6组)、大型重机车牌3面等共计15面,以及悬挂假车牌汽机车8辆等证物。

刑事局中打三队查缉假车牌案件,经报请新竹地检署宇股检察官指挥后,与新北市板桥警分局、新竹市刑大二队、台中市警局科侦队、侦七、侦八队、第三、和平警分局、彰化县刑大二队、高雄市鼓山警分局等单位,合组专案小组侦办。

刑事局中打三队表示,近期发现使用伪(变)造车牌案件增加,警方已从查缉面及预防面着手,采「查防合一、陆空并进」策略,一方面结合AI巡防系统,针对疑似使用伪(变)造车牌上路的车辆加强自动辨识与道路拦查,提升打击力道;另一方面搜整民众检举的网路贩售伪(变)造车牌卖家,协请相关平台业者下架,并追溯查缉制造及贩售源头,依法侦办。

刑事局呼吁,车牌是公路监理机关所核发之行车许可凭证,属特种文书,民众私下制作、贩售伪(变)造车牌的行为,涉嫌触犯刑法第212条伪造特种文书罪,最高可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另外使用伪(变)造车牌上路,除触犯刑法第216条行使伪造文书罪,最高处1年以下有期徒刑外,并依据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第12条,最高可处3600元至1万800元罚锾,呼吁民众切勿心存侥幸、以身试法。

刑事局中打三队破获谢姓男子等12人贩售、行使假车牌案件,查扣假车牌15面、汽机车8辆。记者陈宏睿/翻摄

刑事局中打三队破获谢姓男子等12人贩售、行使假车牌案件,查扣假车牌15面、汽机车8辆。记者陈宏睿/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