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假幣商為詐團洗錢逾億元 刑事局逮11人

江姓男子在台中以假虚拟货币商开设人头科技公司,与诈骗机房配合洗钱,成立1年多洗钱金流逾1亿元,不法所得上千万。刑事局中打日前逮捕江男等11人,询问后依法送办。

刑事警察局中部打击犯罪中心今天表示,警方于165反诈骗系统资料库分析发现,有多家科技公司及工作室公司帐户,用于诈骗被害人汇入诈骗款项,研判为同一诈骗集团虚设公司并设立公司帐户洗钱。

刑事局中打第三队深入追查,锁定31岁江姓男子组成的洗钱诈骗集团,立即与台中市警察局第一分局及刑事警察大队侦一队、彰化县警察局员林分局等单位组成专案小组,报请台中地检署指挥侦办。

办案人员查出,江男与诈骗机房配合,先指挥旗下集团成员设立人头公司,诓骗银行从事虚拟货币业并开立公司户,再以制造假买卖虚拟货币为由,将不法诈欺所得洗出,从中获取利润,若遇临柜提领诈欺款项时,皆供称从事虚拟货币买卖,躲避警方与银行拦阻。

案经警方搜证完备,今年4月初动员维安特勤警力,前往集团位于台中市西屯区某商办的据点进行攻坚,逮捕江男与集团车手等共犯11人,查扣手机、公司大小章、存折等证物,并向法院声请查扣涉案帐户被害人遭诈款项现金新台币900余万元、土地11笔等。

警方清查,诈骗洗钱集团自民国112年初成立至今,洗钱诈骗款项超过1亿余元,不法所得上千万。目前清查被害人计355名,均为假投资诈骗手法,被害人欲出金时,犯罪集团均以再付最后一笔手续费就可全额退款的名义,要求被害人再投入金钱,但最后都遭骗一空。

警方全案询问后,将江男依诈欺、洗钱防制法及组织犯罪防制条例等罪嫌,移送台中地检署侦办,其中主嫌江男等3人均裁定羁押禁见,其余8人各以3至5万元交保。

警察示意图。联合报系资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