彗星案 紧急成立飞弹第一营
图为胜利女神飞弹。(本报资料照片)
美国提供胜利女神属于「紧急军援」,所以由美国军人操作,然而假以时日,这些装备也需要国军自行操作与维护,这也需要合格的人员。
民国47年9月10日,陆军总司令彭孟缉上将与美军顾问团团长杜安(Leander L. Doan.)会议结论,美国将会正式提供台湾胜利女神飞弹,也提到部署地点、人员条件、训练流程等细节。彭孟缉上将指定张德溥上校(后任台大少将总教官)为飞弹营筹备主任,并优先遴选陆军官校27期,一些英文好的毕业生做为储备人才。
首批胜利女神部队为一个飞弹营,其下有4个连(ABCD连),营部设台北县泰山乡,A连在三芝,B、C连在林口,D连在杨梅。根据历史资料,4个飞弹基地,林口的2处是国军负责建构,淡水与杨梅基地由美军建构,其中以杨梅基地最早完成,于民国47年10月26日首次试射飞弹,也是在台湾的第一次飞弹试射。
由于空防紧张,每个飞弹连是以12小时雷达警戒、12小时待命、12小时休息的方式运作,可见其辛苦程度。
遗憾的是,前文提到的首批来台的美军胜利女神部队指挥官-格林柏格营长,却在隔年(民国48年)因枪支问题命丧台湾。报导称,格林柏格在自己的房间内头部中枪,子弹是手枪子弹,送医后不治。至于中枪原因至今也不完全清楚。
民国48年8月15日,美军将胜利女神飞弹移交给国军,原本的ABCD连,也就改叫1234连。虽然主要操作士更换为国军官兵,但还是留下许多美军顾问协助国军继续操作与维护装备的画面,在本书当中,就收录许多这些美军顾问的照片。(四之二;摘自《神箭陆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