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外情「进修班」 他这样照顾女同学!中台湾满满爱足迹

发现丈夫与进修班女同学发展婚外情,赖女愤而求偿100万元。(示意图/shutterstock)

台中一名赖姓女子与丈夫阿明(化名)结婚多年,去年(111年)2月时,发现阿明行踪不定,还经常心神不宁,赖女追问,阿明才坦承,与过去就读假日进修班的女同学小芸(化名)婚外情。

阿明吐露,105年1月就开始与小芸婚外交往,持续到109年,交往期间曾到小芸家中发生性行为,还常陪伴她就医。赖女看了阿明与小芸的LINE对话纪录更加崩溃,不仅2人有亲密对话,大部分都是男女交往时的撒娇言语。

赖女更是不满小芸没有丝毫愧疚,严重破坏苦心经营的婚姻与家庭,还利用那段期间她生病重瘫,需要氧气维持生命及他人照顾之时,剥夺配偶权长达6年之久。赖女不甘受辱,请求小芸损害赔偿100万元。

法院审理,小芸否认与阿明是男女朋友,她表示,过去就读假日进修班时,阿明担任班长期间,富有责任感与服务精神,也会主动联系帮忙,进而对他产生信任,双方因而熟识。

小芸反驳,赖女主张侵害配偶权,都只是阿明口述而已,我与阿明出游的照片,未有拥抱或亲密动作,只是一般友人外出游玩合照,不足以证明是男女朋友或是侵害配偶权。

小芸还说,我108年罹患阿兹海默症发病,当时生活陷入混乱无助,才会接受阿明帮助,后因阿明取得我的信赖,才会将提款卡等重要物品,甚至薪水都交给他保管,阿明因而了解我的金流及病情、就医状况等,这些并不意外。

阿明则向法官供称,105年1月在职进修时认识女同学小芸,没多久就以男女朋友关系交往,110年1月才分手,全班同学都有结婚,只有小芸没有结婚,大家都会自我介绍,所以大家都知道。

105年时小芸拿手机包括SIM卡给我,说用这支手机联络,我太太就不知道,之后就都用这支手机联络、拍照,111年2月时,我吃了安眠药精神恍惚,赖女觉得我怪怪的,问我为何沮丧,我就承认有外遇。

后来,赖女查出我有1本109年的笔记,内容是我带小芸去看病,而且诊断书没收好刚好也被发现,因此我觉得瞒不住了。109年11月到110年1月,因为太常跟小芸通电话,所以我都偷偷去角落,避免被发现,但常常深夜讲电话,因而让赖女感到奇怪。

阿明说,我和小芸有去过大坑、埔里车埕、南投凤凰谷、草屯公园、雾峰花园、彰化田尾、清水鳌峰公园、彰化鹿港、泰安派出所赏樱、员山藤山步道、东势大雪山国家公园、南投微热山丘游玩,我都有留存这些照片,外遇曝光后,也都提供给赖女。

法官检视阿明与小芸对话纪录,小芸:「谢谢你喔,你没睡觉吗?要不要抱抱睡觉。」阿明则向法官表示,交往期间有发生性行为,105年到108年大约发生近40次,平均1个月1次,大都是在她家,有时她约我,有时是出去游玩回来后,109年就没有发生性行为。

法官认,无直接相关证据可佐证,阿明与小芸真有发生性行为,此部分阿明所称尚难采信。法官日前依法判决,认赖女请求精神慰抚金以10万元为允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