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车上抽烟被正义妈妈劝阻 莽男飙3字挨罚1万元
记者黄翊婷/综合报导
男子阿兴(化名)去年8月间搭乘台铁列车,竟在车厢内抽烟,被带着孩子的A女劝阻,还反过来辱骂对方三字经,因而挨告,结果不仅刑事部分被判有罪,民事部分还被桥头地院法官判赔1万元。
▲阿兴在车厢内抽烟被劝阻,竟反过来骂人三字经。(示意图/记者赖文萱摄,非本案事发列车。)
A女在判决书中主张,去年8月间她带着孩子一起搭乘火车,列车行经高雄左营时,她发现阿兴居然在车厢内抽烟,于是上前劝阻,没想到双方发生口角争执,阿兴心生不满,竟当众辱骂三字经,她自认名誉权及社会评价受损,因而决定提告求偿10万元。
阿兴经过法院合法通知,并未于言词辩论期日到场,也没有提出任何书状声明或陈述。此外,刑事部分,阿兴被法院认定涉犯公然侮辱罪,判处拘役5日。
民事部分,桥头地院法官表示,阿兴在火车车厢内辱骂A女三字经,确实导致A女名誉受损,事后他也没有道歉,考量到双方身分、地位、经济能力等因素之后,最终判他应赔偿1万元较为适当,全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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