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大犯上!海军新训中心士官「铁槌暴头」大队长 受害长官反求情

高雄市左营海军新训中心。(翻摄自Google Maps)

高雄市左营「海军新兵训练中心」一名杨姓损管中士,去年9月深夜就寝时,不满直属张姓大队长斥责「为何不关灯」,竟持铁锤冲到安全士官桌前,朝张男头部连续敲打,致其送医缝合9针。杨男被依「对长官施强暴罪」起诉,法庭审理时,被害长官反帮其求情,经赔偿12万元达成调解,桥头地院判处8月徒刑,缓刑2年,可上诉。

据判决书指出,杨男为「海军新兵训练中心」损管中士,去年9月18日晚间10时16分许,因不满担任大队长的直属长官张男,以LINE向其表示,「为何不依照规定关灯」,并要求其当面报告。

杨男一气之下,于同日10时30分许,自该中心文书室持铁锤,朝站在楼梯口旁安全士官桌之张男脸部挥打,见张男头部后仰且往前扑倒,复以左手抓住张头发,再持该铁锤挥打张后脑勺3下,直到廖姓少尉辅导长出面将2人分开,方才停手。

张男嗣经同袍送医救治,受有脑部钝伤、头皮2处撕裂伤共约8公分缝合9针、右手擦伤等伤害。案经宪指部高雄宪兵队报告,桥头地检署检察官侦查起诉。

桥头地院审理时,张男证称,「杨算是很棒的干部,做事态度很不错,我是管理很严格,他是我认为找不到缺点的人,私下相处还不错,我对他没有什么可挑剔的地方,案发当时可能比较忙,可能是他当时要办全部的伙食,又接了一批新兵,心理压力较大,才会情绪失去控制」。

法官审酌杨男仅因细故,即持铁锤挥打其长官成伤,且直到他人介入始停手,以此强烈手段对长官施强暴,危害军纪并损及部队团结,更破坏部队长官之领导威信;但考量其无前科、犯后始终坦承犯行,且与张男调解成立,并依约给付12万元完毕。

法官认为,本案犯罪情节应属法重而情轻,在客观上当足以引起一般人之同情,其情状尚可悯恕,依《陆海空军刑法》第四十九条第一项,对于长官施强暴罪,处有期徒刑8月,缓刑2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提供180小时义务劳务,及接受法治教育3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