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力发电厂恶火漫天浓烟!台中市府重罚台电500万 罚单遭撤销
▲台中火力发电厂2021年发生火警,造成浓烟漫天,台中市府因此重罚500万元。(图/记者邓木卿翻摄)
记者吴铭峰/台北报导
台电台中火力发电厂2021年6月间发生火灾,造成周边恶臭,浓烟漫布整个天空。台中市政府环保局以违反《空污法》裁罚最高500万元。台电不服,打起行政诉讼,一审台电败诉,但案件上诉二审后,最高行政法院改认定台中市府开罚无理,因此撤销罚单。
台中火力发电厂于2021年6月10日早上发生火灾,原来发电厂丽水场区的煤炭输送带输送煤炭过程中起火燃烧。大火造成浓烟漫天,还产生恶臭。台中市环保局人员随即派员稽查,认为现场产生大量黑烟的明显粒状物,严重影响附近地区空气品质及有危害国民健康之虞。
台中市政府依照现场稽查迹证,并请台电人员到场说明后,认为违反《空污法》相关规定,裁罚最高罚锾500万元。台电不服,诉愿失败后,打起行政官司,一审台中高等行政法院驳回台电请求,台电上诉第二审。
二审最高行政法院审理后,认为本件火灾事件的原因,在于煤炭输送过程中,落煤黏著于滚轴,摩擦生热而引起火灾,台电确实对此有管理不当的责任。但最高行政法院认为,查获空气污染时主管机关应依照《公私场所固定污染源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应处罚锾额度裁罚准则》,有相关公式计算裁罚标准;但台中市府却未依照该准则,而以最高罚锾500万元开罚,并未具体详实的说明,也欠缺相关证据证明之。最高行政法院认为这有行政机关「裁量怠惰」的违法,因此撤销罚单处分。全案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