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火力发电厂持续超量使用生煤 中市府再开罚6百万

▲环保局人员上午前往中火复查。(图/台中市政府提供,下同)

记者邓木卿/台中报导

台中火力发电厂燃煤使用量已超过1104万公吨许可量,台中市政府日前依空污法开出第1张裁处书,裁罚3百万元,并限期12月13日前改善,环保局14日前往复查发现仍然超量使用生煤,再开第2张6百万元罚单市府要求23日前改善,否则连续开罚。

▲环保局人员发现中火持续超量使用生煤。

环保局表示,《台中市公私场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已于2015年12月办理自治条例听证会,并在2016年1月公布,自治条例给予4年充裕时间,也明文规定生煤减量目标,环保局更在今年9月加开自治条例释疑听证会,台电公司及中火均有派员参加

依据《台中市公私场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总说明、第3条条文规定,台中电厂的生煤使用量应自近年最高生煤用量的1839万公吨,4年内减少735万公吨,降至1104万公吨,但中火并未进行电力调度减量,直到市府强力稽查要求下,并于今年3月、9月及10月遭环保局查获废水超过放流水标准后,才有实际生煤减量作为。

环保局表示,水污染罚款达8千6百多万元,空污部份则是940万,已经累计处罚上亿元,希望中火23日中午12点前完成改善,也希望尊重市议会所通过的台中市管制生煤自治条例规定,否则将持续开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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