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电执意重开燃煤机组 中市府:将依法开罚

台中市政府表示,台电如经确认违法启动,将依空污法新台币1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罚锾,并命停工及限期申请许可证。(台中市政府提供/陈世宗台中传真)

台电公司将启动台中火电厂2号机组!台中市府表示,若台电执意启动中火2号机组,属未有操作许可证而启动操作的状况,违反空污法规定。另外,近几日全天呈现供电充裕「绿灯等级」,台电以「合理调度」为由,进行不合法不合理的启动中火2号机组,中市府表达严正抗议

台中市政府表示,台电如经确认违法启动,将依空污法处新台币10万元以上至2000万元以下罚锾,并命停工及限期申请许可证;若中火不遵行市府停工的命令者,负责人恐受3年以下有期徒刑之刑责

市府法制局说,环保署虽撤销台中市政府环保局的行政处分,但依地方制度法第75条,及环保署组织条例第3条相关规定,欲撤销直辖市政府之行政处分,应报请行政院,由行政院撤销;环保署迳自发函撤销,此举侵害权力分立及地方自治权,属于无效之行政处分。

法制局强调,台电的2、3号机组,仍属于许可证遭废止状态。市府指出,依据这几日的尖峰备转容量率公开资料来看,全国供电呈现供电充裕「绿灯等级」,系统供电余裕充足,台电公司打着「合理调度」大旗,欲启动2号机因应,中市府表示严正抗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