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市府开罚中火30万!室内煤仓迟未完成 不改善续重惩

中火力发电厂室内煤仓迟未完成,遭台中市府开罚30万元,并要求加速改善。(卢金足摄)

台中市府对台中火力发电厂开铡!中火户外生煤堆置迟未改于封闭式建筑物内,台中市环保局依违反《空气污染制法规定,4日开出30万元罚单,并持续要求改善,绝不宽贷

台中市环保局长吴志超指出,中火的生煤仍堆置室外,虽采用防风墙及洒水抑制扬尘,但并未符合《台中市公私场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规定,将存放在户外的生煤改堆置于封闭式建筑物内。

「该自治条例已给予3年改善期限,中火迟至2018年7月才开始施工!」吴志超表示,中火工期严重落后,依《公私场所违反空气污染防制法》,依污染程度计算裁罚金额30万元。

这几天台中市又陷入「雾城」,空品警报,市府针对大型空污企业进行管制,其中,台中火力发电厂因迟迟无法依照《台中市公私场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规定,被视为重大污染源之一。

台中市环保局联合都市发展局,执行台中港区大型污染源稽查作业,强调《台中市公私场所管制生煤及禁用石油焦自治条例》自2016年1月公布以来,市府对适用业者多次发文要求,应于2018年12月31日起,将生煤堆置于封闭式建筑物内,并掌握台中市内符合该规定的业者,持续进行稽查。

环保局稽查发现,中火的生煤仍堆置室外,虽采用防风墙及洒水抑制扬尘,但未符合规定,生煤颗粒质量轻,经风扰动后易产生扬尘,影响周边空气品质

吴志超提醒业者,应确实将生煤堆置于室内,环保局将持续依「先大后小、先公后私」的空污管制政策,执行各项管制工作,改善台中市空气品质,违法者一定重惩,为了台中市空气品质会执法到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