又有台商资助北韩!前法官子涉卖北韩无烟煤 裁定羁押理由

台北地院今晨裁定将江衡羁押禁见。(图/资料照)

社会中心/台北报导

律冈联合企业公司负责人江衡被控违反《资恐防制法》,透过大陆人士租下货轮,前往北韩南浦载运无烟煤越南贩售图利,其父亲、前高等法院法官国华也被列同案共犯因病住院未到案,江衡昨晚遭检方声押禁见,另2名员工则是各10万元交保。台北地院今天凌晨裁定将江衡羁押禁见。

裁定指出,江衡为律冈公司负责人,在联合国安全理事会决议北韩为禁运国家,禁止自北韩输出煤矿,江衡等人明知北韩为禁运国家,却还是在2017年8、9月间向北韩国营事业购买煤矿,且以伪造之产地证明及不实的INVOICE等押汇文件,向华南银行申请开立信用状等情。

且到案之江衡下属也证称,江衡并非只是公司名义负责人,均有参与及指示公司业务,且均知是北韩之媒矿,还要他一再提醒船东「要小心」,可见江衡等人明知此情,仍向北韩进口高品质无烟煤,等同于间接资助北韩,使其受有经济援助,江衡还以伪造之产地证明及不实之INVOICE等押汇文件向华南银行申请开立信用状,也已触犯资恐法的资助恐怖活动罪嫌刑法行使业务登载不实文书罪嫌。

另外,也有证人调查局询问时证称,江衡在今年1月间发现帐户被冻结,随即指示他要删除与凯翔有关电子邮件电脑档案等语,共犯以电话通知被告调查局来要把东西弄掉,有监听录音译文可佐,参以还有证人及共犯经传亦尚未到庭,而江衡就案情及共犯之供词、证人之证词已有大致了解,若交保后,极可能有亡及勾串、灭证之虞,因此有羁押之必要,并禁止接见通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