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运煤输送带被勒令停工!未设接电除电装置起大火开罚30万
▲劳工局针对中火煤仓运送带起火,发现有违法,依法开罚30万元。(图/台中市政府提供)
台电台中火力发电厂10日发生运煤输送带起火意外,台中市劳动检查处到场检查发现,发电厂未采取接地、未采取使用除电剂、加湿、不致成为发火源之虞的除电装置或装置,已依《职业安全法》开罚30万元,并勒令输送设施停工。
中火6月10日发生长达276公尺的运煤输送带起火事故,台中市劳动检查处获报立即到场检查,结果出炉。
中市劳工局长张大春表示,静电很容易产生,事业单位从事的作业有因静电引起爆炸或火灾之虞者,应依据职业安全卫生设施规则第175条规定,采取接地、使用除电剂、加湿、使用不致成为发火源之虞的除电装置或其他去除静电的装置等相关防护措施,平常并应加强机台设备的紧急防护安全设计,以及安全控制系统、警报系统、安全连锁装置及紧急排放系统等自主检查。
劳工局表示,事业单位平时应加强机台设备自主检查管理,建构紧急应变措施,落实人员紧急应变处理及疏散等演练,才能于发生问题短时间内进行危害控制,确保工厂运作安全,避免人员伤亡或财务损失,并应加强职业安全卫生管理,提升工作场所安全性,守护劳工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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