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劳工局吁请业者 重视厂房新建工程感电预防灾害

▲针对台南安南区台南科技工业工地感电灾害案,台南市劳工局已派员前往检查并令停工。(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针对台南市安南区台南科技工业区工地感电案,劳工局已派员前往检查并令停工,劳工局长王鑫基表示,从事厂房新建工程相关作业风险性较高,事业单位平日即应设置安全设备设施完成自主检查;从事装设、拆除或接近电路等之绝缘用防护装备时,应使劳工戴用绝缘用防护具、或使用活线器具,以避免感电危害

台南市劳工局指出,14日上午9时10分许,萧姓劳工等3名工人于台南市安南区工业二路厂房新建工程工地4楼电气室,从事22.8KV电线配线作业时发生感电工安意外,劳工局所属职安健康处接获通报立即派员实施检查,本职灾案发生初判原因系电弧灼伤,事业单位对于劳工从事装设、拆除或接近电路等之绝缘用防护装备时,未使劳工戴用绝缘用防护具、或使用活线用器具、或其他类似器具等,后续如经调查确认事业单位确实违反职安法第6条第1项第3款未防止电、热或其他之能引起之危害,将依同法第43条规定裁处3至30万元罚锾,本案已依职安法第36条规定要求事业单位立即停工改善。

职灾案发生在台南市安南区工业二路厂房新建工程工地,萧姓劳工等3名工人于4楼电气室从事22.8KV电线配线作业,萧姓劳工为勘查布线线路情形打开电气箱,另名劳工听到「碰」一声后立即进电气室查看,发现萧姓劳工倒在打开的电气箱前,疑意识不清,厂房业主工安人员立即连络救护车送至永康奇美医院救护,右手及腰部有明显灼伤,需住院进一步观察,后续将持续追踪,劳工局将依实际状况启动FAP机制。

劳工局局长王鑫基表示,从事厂房新建工程相关作业风险性较高,事业单位平日即应设置安全设备设施完成自主检查;从事装设、拆除或接近电路等之绝缘用防护装备时,应使劳工戴用绝缘用防护具、或使用活线用器具,以避免感电危害;进入工作场所作业前,管制人员落实安全卫生教育训练,全面提升营造业劳工危害辨识能力,全面做好各项作业之安全卫生防护及工作管理,以防止职灾憾事再发生。

台南市职安健康处表示,预防厂房新建工程感电预防灾害重点如下:对于使用之电气设备应依用户用电设备装置规则规定,于非带电金属部分施行接地。对于高压或特高压用开关、避雷器或类似器具等在动作时,会发生电弧之电气器具,应与木制之壁、天花板可燃物质保持相当距离。

对于电气机具之带电部分 (电热器之发热体部分,电焊机电极部分等,依其使用目的必须露出之带电部分除外) ,如劳工于作业中或通行时,有因接触 (含经由导电体而接触者,以下同) 或接近致发生感电之虞者,应设防止感电之护围或绝缘被覆。为避免漏电而发生感电危害,应依下列状况,于各该电动机具设备之连接电路上设置适合其规格,具有高敏感度、高速型,能确实动作之防止感电用漏电断路器

对劳工于作业中或通行时,有接触绝缘被覆配线或移动电线或电气机具、设备之虞者,应有防止绝缘被破坏或老化等致引起感电危害之设施。对于发电室变电室、受电室及其类似场所之特高压电路,其连接状态应以模拟线或其他方法表示。对于有发生静电致伤害劳工之虞之工作机械及其附属物件,应就其发生静电之部份施行接地,使用除电剂、或装设无引火源之除电装置等适当设备。不得于通路上使用临时配线或移动电线。如事业单位对于危害预防有疑问,可向台南市职安健康处洽询,电话06-21508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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