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火遭罚200万并勒令停工 台电:保护员工免于恐惧将请求国赔

台中政府表示,如确认中火违法启动,将依空污法最高处2千万元罚锾,并且勒令停工。图为台中市长卢秀燕。(图/台中市政府提供)

记者林淑慧/台北报导

中火争议再起,台中市政府今(25)日中午裁处罚款200万元,并勒令2号机停工,台电郑重回应,面对台中市政府对电厂员工的恐吓行径,台电必将尽一切努力保护电厂员工,让这些为台湾稳定供电努力的同仁,能有免于恐惧的工作环境

台中电厂2号机昨(24)日晚间点火测试,台中市政府立即派员进厂稽查,今日中午裁处罚款200万元,并勒令2号机停工,同时要求接受环境讲习。对此,台电反问台中市政府,面对法律市府依据自己的喜好随意解释,视中央主管机关无物,甚至无视自己的种种违法行径。

台电指出,台电多次强调,台中电厂2号机点火,完全合乎法律规定。这部机组虽曾遭台中市政府裁罚废证,但已为空污法主管机关环保署撤销裁罚,恢复原许可效力,就算台中市政府已提起行政救济,撤销裁罚的效力不因此中止,而台中市政府环保局所提诉愿亦经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做出不受理之决定。依空污法规定,机组回到许可证申请展延状态,即可依原许可证内容及许可条件进行操作。

台电强调,如今台中市政府无视环保署及行政院诉愿审议委员会等权责机关的决定,一意孤行,一再违法开罚台中电厂,台电定将依法救济,并针对台中市政府公务员种种违法渎职行径对台电与台电员工造成的侵害,请求国家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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