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八里污水厂排污入海 新北环保局重罚1200万

新北市环保局稽查八里污水场。(图/新北环保局提供,下同)

记者徐政璿/新北报导

有关八里污水厂将未处理过的污水直接排入海中,新北市环保局从昨(5)日起即配合士林地检署检察官展开搜证,今日进入第2天,由环保局主管带队,逐一比对厂内各项操作资料,以厘清违法情事,绝不宽贷

环保局说明,目前稽查同仁仍在现场持续搜证中,经过1天半调查,已确定八里污水厂操作厂商于今(106)年2月6日、3月9日为进行东、西沉淀池水渠排空清理作业,分别将东、西沉淀池未经处理之污水,导入分水井后,将部分污水排入紧急排放闸门,透过海洋放流管进行海放,针对此2次违规情形,新北市环保局将依水污染防治法第14条规定采最重罚,各裁罚新台币600万元,合计1200万元。

2天进厂搜证除采集放流水送验外,另一重点许可资料查核跟取得台北市卫工处委托代操作厂商这几年操作资料,包括(1)用水用电纪录。(2)药剂使用及购买纪录。(3)污泥产生及处理纪录与联单。(4)这次通报维修期间的应变措施污水处理状况是否有应减量未减量等状况。

环保局强调,目前持续配合检察官调查,以最严谨的方式逐步检视比对所有事证,如另发现其他不法情事,除依法裁罚外,同时追偿厂商之不法利得,倘若涉有申报不实、伪造文书等刑事责任部分,最高可处3年以上徒刑

环保局后续亦会加强稽查频率,另将于行政院环境保护署所主办之跨县市平台淡水河系水环境优化愿景会报」中提案,针对八里污水处理厂此一跨县市的公共污水处理系统要求直接设置水质连续自动监测远端连线之监录影设施,以进一步查核监督其未来之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