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里污水厂排脏水 免罚130万
台北市政府管辖的八里污水处理厂,2017年起因排放不符标准的废水,遭新北市环保局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连续裁罚8次、罚锾总金额达238万余元,台北市提起行政诉讼后,其中4件共计130万元裁罚案,因稽查过程错误或逾越开罚标准,法院最后判决撤销;新北市环保局表示,将再研议是否上诉。
八里污水处理厂1994年由台湾省政府兴建,行政院指定由台北市政府作为管理机关,是全台湾最大的污水厂,处理范围包括新北市、台北市、基隆市,污水经初级处理后,再排放至外海,不过近年因各项设备老旧、效能不彰,多次被爆出直接排放未处理的污水入海,成为双北间的一块「烫手山芋」。
2017年至2018年间,新北市环保局多次验出八里污水厂,排放大肠杆菌含量超标的废水入海,且前后劝导多次仍未见改善,依违反《水污染防治法》,连续8次裁罚台北市政府工务局卫生下水道工程处,罚锾总金额高达238万6000元。
台北市政府提起行政诉讼,质疑稽查人员未依规定在厂外的出水口采取水样,反而直接在厂内的排水管采样,导致污水的氯化时间不足,水质尚未消毒完成,验出的大肠杆菌数值才会超标,要求撤销原处分。
高等行政法院今年初,判定环保局稽查位置确实不符标准,采样结果失准,撤销其中3件、罚锾总金额共102万余元的裁罚;新北地院本月再因环保局开罚过程违反比例原则,撤销另1件28万元的裁罚。
新北市环保局指出,稽查过程一切依法办理,尊重判决结果,将研议是否继续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