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讯/林森四面佛纵火案2主嫌 深夜遭裁定羁押禁见获准
▲台北地方法院裁定四面佛纵火案2名嫌犯羁押禁见。(图/记者游宗桦摄)
记者游宗桦/台北报导
台北市中山区「林森四面佛梵天分舍」7日遭人纵火,警方查出李姓男子与庙公有纠纷,为了报复对方便以1万元为代价,唆使郑姓男子穿雨衣变装纵火,导致邻近的3个店面遭焚毁。台北地检署检察官9日讯后,认定2人涉嫌公共危险等重罪,有串证、逃亡之虞为由,向台北地院声请羁押禁见,并于10日凌晨裁定获准。
▲林森四面佛纵火案疑似教唆犯李姓男子被移送台北地检署。(图/记者孙于珊摄)
警方调查,李男日前在网路上与四面佛的陈姓庙公有纠纷,李男怀疑遭陈男派人伏击围殴,于是准备好易燃物品,事前带着郑姓男子到四面佛现场勘查,然后由郑男穿雨衣去纵火,李男则在附近监控。
检警透过现场物证掌握2人行踪后,8日晚间陆续将郑男、李男逮捕到案,并在9日移送北检,经检察官复讯后,依最重可处无期徒刑的「放火烧毁现供人使用之住宅或现有人所在之建筑」罪,向法院声押获准,2人遭裁定禁止接见、通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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