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 14的诱惑!13岁小男生答应了 贱男带去摩铁「连结」
李男以iPhone 14加配件诱惑,带13岁小男生去摩铁「连结」。(示意图 shutterstock)
台北市一名李姓男子,去年(111年)7月暑假期间,透过网路认识13岁的A男,双方透过通讯软体对话时,A男明确告知自己暑假后,即将就读国中二年级,李男竟以全新iPhone 14手机1支及相关配件为对价,诱惑A男去摩铁发生性行为2次。A男父亲发现他有新手机,追问才知道儿子被诱惑,做了离谱的事,愤而提告。
法院审理,李男对犯行坦承不讳。法官认,李男所为,犯儿童及少年性剥削防制条例第31条第1项之与未满16岁之人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罪,应依刑法第227条第1项之对于未满14岁之男子为性交罪论处。2次犯行间,犯意各别,行为互殊,应分论并罚。
法官考量,李男所为犯行,确有不该,但在侦查、审理中均坦承犯行,且与A男及其父亲已赔偿40万元达成和解,并且都表示愿原谅,同意不再追究,同意给予缓刑。
法官审酌,李男确有悔意,2次犯行均依刑法第59条之规定酌减其刑。日前判决,李男犯与未满14岁之人为有对价之性交行为罪,共2罪,各处刑1年6月,应执行2年。缓刑5年,缓刑期间付保护管束,并应于期限内支付赔偿金,如有一期未给付,视为全部到期。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