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hone手机遭窃 部队安全检查发现藏在这里!是他偷的惨了

翁男窃取同袍手机,被处拘役40日,缓刑2年。。(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北市一名22岁翁姓男子, 今年(112年)6月在新竹湖口某营区服兵役时, 某天傍晚5时许,发现同袍离开寝室时,将iPhone 12 Pro手机放在床位前没带走,翁男竟偷偷将手机藏了起来,同袍发觉手机遭窃,便向部队长官报告,部队实施安全检查,在厕所水箱上方发现遭窃的手机,翁男遭到宪兵指挥部新竹宪兵队移送侦办。

法院审理, 翁男在服役时,在营区内窃取他人财物,犯陆海空军刑法第76条第1项第8款之现役军人在营区犯窃盗罪,应依刑法第320条第1项之窃盗罪论处。

法官审酌,翁男不思以正当方式获取所需,竟于营区内窃取手机,漠视他人财产权,且破坏部队团结和谐与信赖关系,有违诚实军风,实不足取,考量翁男犯后坦承犯行,手机已归还同袍,双方也已达成和解。犯后态度良好,深具悔意,同袍也建请法院从轻量刑,并给予缓刑机会。

法官日前依法简易判决处刑,翁男犯陆海空军刑法第76条第1项第8款之在营区犯窃盗罪,处拘役40日。可易科罚金。缓刑2年。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