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订价至挂牌时程缩短为T+7 今日起正式实施

▲台湾证券交易所。(图/资料照)

记者巫彩莲/台北报导

为提升承销配售效率、加速企业筹资流程,并降低投资人参与之不确定性,证交所、券商公会共同推动缩短部分竞拍部分申购承销时程,于今(31)日正式实施,对于发行公司及参与竞价拍卖的投资人而言,IPO挂牌日由 T+10 日提前至T+7 日(T 日为决定承销价格之竞拍开标日),缩短3个营业日;对于参与公开申购的投资人而言,申购至挂牌时程则维持不变,估计每年约有50档IPO案,及10万人次以上参与竞价拍卖的投资人可望受惠。

证交所表示,券商公会2024年 6 月 27 日公告修正「证券商承销或再行销售有价证券处理办法」及「证券商办理公开申购配售作业处理程序」,证交所配合完成电脑系统及配套作业调整,而本次缩短时程适用范围,为采用部分竞价拍卖部分公开申购方式,办理之初上市(柜)、创新板初上市及创新板转列上市(柜)承销案,相较于过去公开申购作业须待竞价拍卖开标后才开始启动,新制将公开申购提前至与竞价拍卖部分并行。

证交所进一步说明缩短时程后,参与公开申购投资人应缴存银行之申购认购价款,仍以开标后之实际承销价格为之,其他部分竞价拍卖部分公开申购承销案作业调整重点如下:

部分竞价拍卖部分公开申购承销案,主办承销商于投标开始日 (T- 4)刊登「竞价拍卖及公开申购公告」,并以竞价拍卖最低投标价格之一定倍数为暂定承销价格予以揭露。

公开申购开始日提前自竞价拍卖开标前一日 (T- 1) 办理。

主办承销商于开标日(T)中午12:30前输入实际承销价格,证交所 13:30 于网站揭露实际承销价格并传送予经纪商,经纪商至迟应于申购截止日(T+1)揭示实际承销价格 。

如遇天然灾害致竞价拍卖作业顺延时,公开申购作业原则上均配合顺延,惟仍以承销公告时程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