IPO利多 定价至挂牌加速度
国际证券市场IPO定价日至挂牌日间隔时间
台股初次募股(IPO)承销案,从定价至挂牌时间长达10个交易日,远超过欧美的T+1及星港的T+5,参与竞价拍卖的投资人须承担更大的不确定性,也削弱竞拍的价格发现功能,为强化IPO,证交所提出五项建议:包括研议公开申购提前至与竞价拍卖同时、增加承销方式弹性等。
证交所表示,投资人在兴柜买股次日即可卖出,但若参与竞拍得标,在现行IPO案皆采部分竞拍部分公开申购方式办理,须等到开标日后第10个交易日(挂牌日),才能拿到股票卖出,相较兴柜交易,须承担更大的不确定性。
不过,证交所认为,但即使投资人须承担较大的不确定性,但竞拍有强大的价格发现功能。有鉴于此,对现有IPO制度,提出以下五项建议:
一、放宽竞价拍卖承销价之价格订定机制:受限于相关法规,竞拍较佳的价格发现功能,未能充分反映在承销价订定上,更造成发行公司筹资金额减少、公开申购市场资金冻结加剧、挂牌初期股价过度反应及投资人公平性疑虑等不利影响,建议逐步放宽承销价格订定限制。
二、缩短定价至挂牌日作业时程:目前IPO承销案挂牌日为T+10日,远超过欧美的T+1日,也比邻近亚洲的香港T+5(预计2023年6月T+2)、新加坡及印度T+5、中国T+9耗时更久。
建议参考新加坡作法,研议公开申购提前至与竞拍同时,并配套检讨相关作业流程,以缩短竞拍定价至挂牌时程。另公开申购与竞拍作业同时进行,投资人参与申购情形可供竞拍投标人决策参考。
三、强化承销商配售职能:建议增加承销方式弹性,放宽相关限制,如达一定筹资规模之案件其配售对象符合一定标准者,可排除优先采用竞拍。也可参考美国引进竞拍及配售混合型承销方式,由承销商依发行公司不同需求设计合适的拍卖与作业流程。
四、提升机构投资人参与:建议短期可先于竞拍系统新增以上传档案转档方式投标功能,降低标单人工输入错误而放弃全数投标单的风险,长期则可参考美国及印度作法,在投标截止日前允许投资人撤回或更改投标单,以提高法人参与竞拍诱因。
五、强化资讯揭露功能:建议未来在竞拍公告或公开说明书封面发行条件说明上,可注记适当警语等。
相关调整后续仍待与证券公会讨论,最后还要经主管机关同意才可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