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工资调涨 老鸟底薪「28K惨变25K」 财务1句话网气炸
一名电子厂作业员为公司拼命10几年,但今年基本工资调涨后,他的底薪不涨反减,让他十分傻眼。(示意图/Shutterstock)
今年1月1日起,每月基本工资调整为2万5250元,让不少劳工受惠,但一名男网友透露,朋友在电子厂当作业员10几年,但基本工资调涨后,他的底薪竟从2万8000元降至2万5250元,公司财务表示,「这是政府规定的,公司只是照着规定走」,让他十分傻眼,网友看完也气愤直呼,「违法了,变更劳动条件需劳资双方同意」。
原PO在脸书社团《爆废公社》发文指出,他的朋友在一家电子厂当作业员10几年,每月底薪2万8000元,加上津贴和绩效奖金,让他就算不加班也能领到3万5000元左右,但今年基本工资调涨后,他的底薪竟被调降至2万5250元,比原本的底薪少了2750元。
友人询问公司财务后,得到了「这是政府规定的,公司只是照着规定走」的答案,让他十分傻眼,打算换工作却又舍不得打拼10几年累积下来的资历和福利,因此感到苦恼。原PO听完友人的遭遇也惊呼,「居然拿老员工的薪水来补调涨的薪资,太夸张」。
不少网友也直言,「这是变相鼓励老员工离职吗」、「做久了还被倒扣薪水,傻眼」、「违法了,变更劳动条件需劳资双方同意」、「违法减薪,可以拿减薪前后月份的薪资单去检举」、「所以为何薪资在很多公司是秘密,因为老员工看到新进员工的薪水会吐血」。
《台北市就业服务处》曾发文说明,根据《劳动基准法》第21条第1项规定,工资是由劳雇双方讨论议定,但不得低于基本工资,若雇主坚持减薪也必须取得劳工同意,并签署「减薪同意书」才可以,若没有「减薪同意书」就是违反劳基法规定。
若雇主未经劳工同意就减薪,劳工可以向各县市劳动局申请劳资调解,并检附相关事证如薪资条、减薪通知书等,一经证明,即可处雇主新台币2万元以上100万元以下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