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潮境保育區新制4月上路 首創陸水域總量管制

基隆市政府今天表示,基隆潮境保育区新规定4月1日起上路,首创从事水域与陆域活动都有总量管制,且都须事先申请,以维护环境与游憩平衡。

基隆市府发布新闻稿指出,潮境保育区自民国105年设立后,市府、相关机关与热心民众持续投入各项海洋巡护、生态调查、栖地复育、自主净海净滩等工作,逐渐成为全台保育成效较佳的地区之一。

随着海洋游憩活动蓬勃发展,市府表示,当地在未有总量管制前,当地生态面临到新问题,例如潮间带遭众多民众踩踏、潜水不慎破坏栖地环境,或误闯当地渔船航行路线,影响渔民与游憩民众安全。

市府指出,为减少过多游憩干扰,「基隆市望海巷潮境海湾水产动植物繁殖保育区」2.0将于4月1日上路,实施总量管制分区管理,并增加休养期。

实施总量管制分区管理,市府表示,除既有「核心区」,新增从既有「核心区」(含潮间带)向外延伸55公尺约3.6公顷海域的「永续利用区」,使保育区总面积从原本15公顷增加至18.6公顷。

市府指出,禁止在「核心区」范围内,以任何方式采捕(含徒手及沿岸垂钓等行为)水产动植物或破坏栖息地环境行为,「核心区」陆域及水域从每年4月1日起至10月31日开放,开放时间为上午7时至晚间6时。

此外,「核心区」陆域潮间带每天以200人为限,并须由市府认证的解说人员带领进入,团进团出;「核心区」水域平日以200人为限、假日以400人为限,潜水者须具备国内或国际许可证照,并经市府许可,相关装备也要配戴市府许可的证件套。

至于「永续利用区」,市府表示,仅可从事经许可经营的渔业,并禁止有破坏栖息地环境行为。

市府指出,民众若有意在潮境保育区采捕石花菜等经济型海菜(藻)类,以设籍基隆市的市民(含渔民)及基隆区渔会会员为限,仅能以徒手方式采捕,且须在每年10月31日前至基隆区渔会提出申请,经市府审核通过后,才可在隔年全年度采捕。

新规定上路后,市府表示,若有违反相关规定者,将依渔业法处新台币3万元以上、15万元以下罚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