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隆东岸广场有阴阳合约?
(图/本报系资料照)
基隆东岸广场地下停车场和一到四楼商场「整建」完成后,前基隆市长林昌引以为傲,逢人吹嘘:「基隆不一样了!」还发动媒体造势,大力吹捧林右昌「一个新人,翻转一座旧城」!
不料,林右昌卸任,东岸广场营运期届满前,市府重新招标,前得标厂商资格不符出局,微风得标,办理点交前夕,前得标厂商的协力厂商NET却跳出来主张,该公司拥有所增建的二、三、四层楼建物所有权。还控告基隆市府「窃占」、「强盗」。NET所持的理由是说,既是NET出资兴建,自然拥有产权。
按促参法规定,民间机构参与公共建设有BOT、BOO、ROT、OT等方式。其中,BOO由民间自备土地、自筹资金、享有所有权,也无营运期满的问题。其余各方式,营运期满,建筑物所有权必须移转(T,Transfer)给政府。东岸广场的土地所有权属基隆市政府,除非有弊,林右昌与得标厂商签约,绝不可能采取BOO模式,如今营运期满,厂商凭甚么强词夺理主张建物的所有权?
同样是林右昌任内招标的基隆「要塞司令OT案」,由力麒建设董事长郭淑珍个人投资得标,2023年11月开幕。照NET的法律逻辑,郭董事签约的营运期满,基隆要塞司令的所有权,岂不是要归郭董事长所有了?
此外,林右昌引以为傲的另一个基隆网红打卡点—正滨渔港彩色屋,又是谁出资彩绘的?出资者可不可以主张彩色屋民宅的所有权?
归根结柢,基隆东岸广场争议就是一个单纯的契约问题、法律问题!只要公布当初林右昌和得标厂商的签约内容,真相不难大白!
奇怪的是,事关林右昌市长的清白,林右昌部长却一言不发,任由侧翼卖可怜指责基隆市府欺负NET。莫非,这案还有所谓的阴阳合约?或者,执政者急着创造业绩,便宜行事,让得标厂商食髓知味?(作者为资深媒体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