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欠大笔债务 高雄男持电击棒、尖刀抢劫全联收银店员
高雄刘姓男子积欠大笔债务,竟拿电击棒、尖刀抢劫全联收银员1万9300元,遭判9年6月,全联公司提告求偿,高雄高分院判刘男必须全额偿还全联公司,不得上诉。(本报资料照片/袁庭尧高雄传真)
高雄刘姓男子受疫情影响收入大减、又积欠大笔债务,光天化日下竟拿电击棒、尖刀抢劫全联超市收银店员,抢走1万9300元现金,遭判9年6月。事后全联公司提告求偿,高雄高分院判刘男必须全额偿还全联公司,不得上诉。
2020年7月28日下午3时许,刘男先在高雄冈山区秀传医院旁偷走一台忘记拔钥匙的机车,接着再骑回自己的机车停放处,从置物箱取出一把尖刀、一支电击棒藏于身上,接着骑赃车前往冈山区某家全联超市。
刘男身穿红色衬衫、黑色西装裤及皮鞋,头戴鸭舌帽,大辣辣走进全联,不顾当下还有客人,直接掏出电击棒击发,发出「啪啪啪」的恐怖声响指着谢姓收银员大吼「不要动!」,随后直接抓走收银机内1万9300元现金。当时孙姓女店员察觉不对劲,想要上前关心,刘男还掏出尖刀对着孙女、警告不要靠近,接着骑乘赃车逃离。
没想到,刘男嫌得手的金额不够花用,竟又抢劫另一家连锁超商,得手4万1200元后骑车逃逸,并将赃车弃置于路旁。警方接获报案,立即调阅路口监视器,循线至刘男住处逮人,但赃款早已被刘男花到剩下1万多元。
经查,刘男是强盗累犯,过去曾犯惩治盗匪条例案件遭判12年,1996年1月假释,1997年5月再度入监。后又因违反惩治盗匪条例另判14年,于2014年假释。此案刘男也坦承预先在五金行购买尖刀,预先准备电击棒犯案,事后也与超商店长和解,但也仅赔偿5000元。
一审法官认为,刘男坦承犯行且已与超商店长和解,依窃盗、携带凶器强盗罪判他9年6月。刘男认为量刑过重、不服上诉,二审法官认为,原审量刑并无违反比例或平等原则,驳回上诉,但加重强盗部分仍可上诉。
全联公司针对收银员被抢、另提请求侵权行为损害赔偿,要求刘男全额赔偿。开庭时刘男放弃到场辩论,也未准备书状,高雄高分院认定刘男强盗全联超市财物应负赔偿责任,须偿还1万9300元,不得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