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情性爱片主角是老公 女方却是别人!情何以堪怒讨100万
发现丈夫手机有激情性爱,人妻怒告小三讨100万元。(示意图、与本案无关/AI生成)
女子小萱与男子阿国(均化名)在2022年10月结婚,并于婚后育有1女。不料,小萱却发现阿国手机有激情性爱片,内容竟是阿国与欢欢(化名)偷腥,双方利用性爱工具性交,还有欢欢的自慰画面,2人还一同公开牵手出游,更多次发生性行为,小萱痛苦不堪因而协议离婚,愤而提告2人连带赔偿100万元。
法院审理,小萱指控,2人在她与阿国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曾多次发生性行为,故意不法侵害其配偶权,以违反善良风俗之方法,对她身分法益造成严重损害。
阿国与欢欢则辩称,在阿国与小萱结婚前,他们是男女朋友,婚后他们就已断绝联系,后来才有逾越一般男女正常交友分际之对话,并仅发生1次性行为。但配偶权并非宪法或法律上应予保障权利,婚姻共同生活之圆满安全及幸福之利益,也非法律上应予保护之利益,小萱主张她们共同侵害配偶权益,于法无据。
法官检视欢欢传送给阿国的档案,内容有自慰、裸露下体、以性爱工具插入性器,且2人还同赴台南旅游、公然牵手、留宿汽车旅馆等,而2人也不否认有发生过1次性行为。而小萱指称2人「多次」发生性关系,未能具体指明其发生之次数、时地等,且依小萱提出之事证,无从认定2人确曾「多次」发生性行为。
法官审酌,阿国与欢欢发生性行为,导致小萱身心受创,考量2人的侵权行为、持续期间等。日前依法判决,小萱请求连带赔偿精神慰抚金,以30万元为适当。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