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大學生會代表被控挪用公款48萬元學生會怒告 校方:尊重學生自治權

嘉义大学学生会政务副会长陈姓同学被控,利用职务挪用公款48万9647元;学生会日前发表声明将提告警方,学生该为自己行为负责,并非仅仅还钱了事。校方说,学生会已提告进入司法调查,尊重学生会自治权力与治理模式,将秉持监督辅导,协助学生会处理。

嘉大学生会声明说,前政务副会长陈姓同学利用担任演唱会总召及其他业务之便,挪用公款48万9647元整,款项经学生会提领程序领出,款项应存入学生会活动专户,结算时发现款项严重出入,经查证后确认由陈前副会长私自挪用。

学生议会决议,解职陈姓政务副会长、学生代表及台学联校代表身分;隔日,学生会召开还款协调会,会中有学生会及学生议会代表、陈前副会长及家长、学务处等单位主管出席,针对还款及后续处置方式进行协调,协调结果议会决议不采认。

确认亏空款项昨天全数追回,「学生会为受大学法授权存在自治组织,基于学生自治精神,由全体学生票选,因此向全体学生负责,发生违法,学生会与学生议会将就其法律责任,坚定提告立场,严惩不贷,也提醒所有教职生,学生该为自己的行为负责,并非仅仅是还钱可以平事。」

校方说,尊重学生会自治权力与治理模式,将秉持监督与辅导立场,协助学生会处理后续事宜。陈姓学生昨天缴回全部挪用款项,学生会昨天下午向市警局报案,目前进入司法调查,校方将提供调查过程必要法律协助。陈姓学生挪用学生会费,将依校规由学生奖惩委员会开会讨论惩处。

嘉大学生会代表被控挪用公款48万余元,学生会声明怒告。记者鲁永明/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