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大学校长「球员兼裁判」 学生吁校务基金稽核要纳学生代表

▲许多学生团体今日要求大学校务基金应公开透明,建立独立监督机制,并纳入学生代表,以免沦校长小金库。(图/记者崔至云摄)

记者崔至云/台北报导

国立大学院校校务基金设置条例于104年修正后,校务基金管理委员会由校长当召集人,使得大学的治理权及监督权无法独立运作,有「球员裁判之虞台湾学生联合会等13个学生组织今(6日)到教育部陈情,提出国立大学校务基金应公开透明,具独立监督机制,并落实学生参与等诉求,建议修改「国立大学院校校务基金设置条例」。

台大研究生协会会长王昱钧表示,「大学自治」不是一个说词,它代表一个学校能够形成一个能够让每个参与者相关者相互沟通,有可供考验讨论的运作规则,而学生亦是校园主体,理应参与校务基金的管理与监督,以有效协助学生完成学习目标与学习生活要求。

教团表示,应修改相关条例,另设经费稽核委员会来监督国立大学财务。(图/记者崔至云摄)

经过台湾学生联合会调查全国48间国立大专校院状况后发现,仅有4所大学以法规保障学生出列席校务基金管理委员会,此情实与校园民主的精神相悖。台湾学生联合会理事朱轩立表示,学生并非大学的过客,而是校务推行的主体;校务基金作为大学校务的核心,自然必须由行政单位师生共同管理、监督,以落实公开透明的校务共治精神。

曾经担任100年度台大稽核会召集人的国教行动联盟理事长王立升指出,当年稽核会在稽核学务处的经费使用时,学生代表汇集了许多台大学生对太子学生宿舍使用状况的意见,稽核会于是作出了多项建议,除了针对收费隔音问题等促请学校积极处理外,并建议BOT案之建案过程应由规划单位、招标单位及使用单位共同参与。

高教工会创会理事长戴伯芬则指出,大学校务基金的运用项目包含补助学生与老师学术研究。然而各大学却并未能有效的运用校务基金,提升学术研究环境以留任老师,造成人才外流。此外,各国立大学校务基金均出现赤字,却没有一套有效的机制可以去揭露、监督,稽核和开源节流,因此进行修法是绝对必要的。

▲王昱钧表示,学生才是校园的主体,理应参与校务基金的管理与监督,以有效协助学生完成学习目标与学习生活要求。(图/记者崔至云摄)

学生及教育团体强调「兼听则明」,稽核会可以扮演偌大校园中各成员(学生、教师、学院、各处室)与校长间的沟通桥梁,亦可作为学校与外部稽核单位(审计部)的缓冲平台,对于校长的治校可发挥正向的作用。教育部每年补助国立大学院校560亿,应善尽督导之责,并大力促成设置条例的修正。对此,不具名的国立大学校长指出,校内师生对于校务基金的异议,通常是对基金的分配有意见,但稽核委员会只负责事后监督,无法改变资源分配,应厘清师生想要参与的是经费的事前分配管理?还是事后的稽核监督?

他也说,「稽核更」很专业,很多教授不想管,况且盖章了就要负责任,过去也曾有大学运作校内稽核委员会,最后都不了了之,还是须交由外部专业稽核人员管理,相信国立大学的每一分钱都在庞大且独立的主计室人员管理下,一毛都跑不掉。

教育部高教司科长吴志伟则回应,有关国立大学校务基金设置条例的修法案,目前立法院已经排入审查程序,进入朝野协商那部里面,未来也会配合立法院的审议程序,来积极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