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中小校务会议 纳入学生列席

立法院19日初审通过《国民教育法》修正案,其中国中小校务会议应纳入学生代表列席。图为立法院19日逐条审查特教法,全教总与特教老师代表呼吁修法应明订「心评专任、评鉴合并」,还给特教老师教导学生的时间。(张铠乙摄)

立法院教育及文化委员会19日初审通过《国民教育法》修正案,其中国中小校务会议应纳入学生代表列席。对此,台湾青年民主协会表示肯定;但校长团体则表示,若每场校务会议都要学生参加,在实务运作上会造成学校很大困扰。

立法院教文会17日及19日审查《国民教育法》修正案,其中第19条有关国中小校务会议应纳入学生代表的条文,在19日获得初审通过。

包括林宜瑾、吴思瑶、陈培瑜及范云等立委,均认为国中小校务会议应邀请学生代表出席。林宜瑾说,若学校没有学生代表选举,邀请学生列席即可,教育应更加对等,学生自治是可贵价值,也深具教育意义。教育部最后同意这个修法方向。

全国中小学校长协会理事长、新北市新庄国小校长张信务说,在高中教育阶段,学生列席校务会议可行,而这也已实施好多年,但国中小每场校务会议若都要有学生代表参与,在运作上会有困难。

张信务则认为,国中小校务会议如果讨论学生权益,如服装仪容、生活作息、社团活动等,可以邀请学生代表列席;但校务会议若是谈课程安排、法规、法令等,学生代表出席的意义就不大。更何况,校务会议时常在课余时间召开,是不是有必要让国中小学生抽空来开会,也是值得讨论。

不过,台湾青年民主协会表示,公民教育应从国民教育阶段就开始,纳入学生列席校务会议是第一步。国中小校务会议讨论的内容包含寒暑假工程校园场地开放学生使用状况、各班外扫区人力分配、学生手机使用管理、校规修正等等,这些项目都与学生高度相关,让学生列席表达意见,可提升决策品质。

青民协强调,国中小校务会议纳入学生代表列席,各界无须恐慌,从过去的经验来看,更多学生参与,不仅能提升决策品质,更能让国中小学生在课本之外,学习如何参与公众事务,有很多正面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