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生会提增临时动议 台大临时校务会议表决否决

台大今(12日)举行临时校务会议,不过一开始就先为是否要有临时动议而热烈讨论;最后经过表决,「原定程序派」96票胜过「临时动议派」的46票,决定按原议程进行。

台大遴选委员会1月5日选出管中闵校长当选人,但教育部4月27日宣布退回遴委会的决定,要求台大及遴委会「要重新在符合其自订之校长遴选相关规范中,应就被推荐人所提供之相关资料文件进行所有的检视,并在进行完整的推荐及遴选程序作业后,再依程序报部」;5月4日又发出第12道公文给台大,要求「因校长遴选委员会之组成及遴选程序难认与正当行政程序原则相符,应迅即重启遴选程序」。

台大代理校长郭大维4月30日召开临时行政会议,决定于5月12日召开临时校务会议,并提出提案,建议大学校长之产生应属大学自治的范围,建请教育部依大学法规定,处理学校长遴选结果等大学自治事项」、「积极推动校务发展全校齐心迈向世界顶尖」、「尽速抚平校内对立与不安,让教学研究回归正轨」及「组成专案小组研议校务会议对外声明,展现本校高度责任」。

不过因为程序委员会未排入临时动议,学生会长林彦廷12日于会议一开始就提议要有临时动议,原先提案过于空泛,且参酌其他大学临时校务会议,成大和政大都有临时动议。

程序委员会委员官俊荣表示,当初是希望尊重原提案单位,虽然提案看起来空泛,但是留给大家空间,何况代表们也可以提修正案再来表决;且主席只要提出较具体的提案就会被认为行政不中立,临时校务会议没有临时动议是台大的惯例,为何要去模仿别的学校?

政治系教授黄长玲补充,程序委员会当时针对这个议案有讨论,但当天得到的讯息是没有前例,现在学生提出其他学校有前例,因此建议有临时动议。「程序委员会不能修改案由,大家一直在程序上头避免讨论实质事务,但是台大已经走到现在,必须要讨论实质事务。」

经济系教授郑秀玲质疑,提案很空泛,「大学自治的范围不是大学法就有吗?」但建议里面却有很具体的东西即组成专案小组,「这好像不是台大的水准。」

最后经由投票表决,赞成走原订程序委员会议程,没有临时动议者有96票,胜过要有临时动议的46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