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黑黑电动车事故频传 苗警「点亮」长者行的安全

▲近来电动意外事故频传苗栗警局帮电动代步车萤光条,以确保交通安全。(图/记者黄孟珍翻摄,下同)

记者黄孟珍/苗栗报导

苗栗县近来因高龄者使用电动车意外层出不穷,苗栗县警局特别对辖区内582辆电动代步车,采购「萤光贴条」,由各分局到辖区宣导黏贴,期以「点亮」 电动代步车,能有效提升高龄者外出的交通安全,防制交通事故发生。

苗栗县警察局自2019年1月起通令各分局针对18乡镇市高龄长辈常使用的医疗用电动代步车实施逐户查访统计,总计共查访造册582辆;为「点亮」电动代步车,主动采购「萤光贴条」,到各辖区宣导黏贴于电动代步车,或协请厂商民众新购电动代步车时装设反光物品期能有效提升高龄者外出之交通安全,防制交通事故发生。

苗栗县警察局局长林国清表示:医疗用电动代步车不是道路交通管理处罚条例所称之「车辆」,属行人活动辅助工具路权等同「行人」,但常见长者或行动不便者当做机车使用,直接骑上道路,可能对自己或他人造成危险,因为电动代步车车身低,稍不注意就会被其他汽车驾驶人忽视,就容易造成重大交通事故。

林国清也呼吁,民众使用电动代步车应遵守行人相关规定,并加装反光物品或照明,该局将持续推动「点亮高龄者」执行计划,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