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結婚盜領7旬老翁百萬財產 得手40萬多元被判刑
屏东一间老人长照中心负责人麦姓女子,觊觎受县府安置的7旬邱姓老翁百万财产,伙同曾是中心职员的李姓女子,伪造邱男的印章向法院抗告,要求排除县政府介入邱男事务,被驳回后,再以假结婚获得邱男配偶身份,盗领40万多元。经县府告发曝光,屏东地院依伪造文书等罪判麦、李各8月、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4年,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麦女在屏东县盐埔乡一间老人长照中心担任负责人,在2016年安置一名在外游荡、乞讨的77岁邱姓男子,她明知邱男因认知功能受损、无法独立处理法律行为及个人财产管理,于2017年被县府宣告监护并将其财产做暂时处分,凡事与邱男有关的事务,都应通知或知会县府处理。
麦女于2017年5月带着邱男到邮局申请存折挂失补发、变更印章、密码及金融卡时,因而知道邱男有124万元左右的存款及金融卡密码,她为支配邱男的高额财产,与曾任职于该中心的职员李女伪造邱男的印章,于2017年6月向他人谎称邱男不服法院的监护裁定,私自以邱男名义撰写抗告状,2次向法院提起民事抗告,皆遭到驳回。
麦女又想藉婚姻关系支配、管理邱男财产,就向邱男提议办理假结婚就能脱离县府安置,期间皆未通知县府及邱男家属,于2017年10月私自带着邱男到户政单位,完成结婚登记,并称「结婚一事是邱男主动提出,他有跟我结婚的意思,我被他的真诚感动,所以跟他结婚」,但邱男家属于讯问时表示,麦女骗父亲只要假结婚,就可以离开长照中心,父亲不是真的想结婚。
麦女更未经邱男同意,将邱男在中心受保管的身分证件、邮局存折及金融卡等,于2017年8月至2018年10月间,持金融卡分15次,从自动提款机取得43万6000元,供称「是向邱男借款,有经对方同意,也有写借据」对此,邱男家属证称,父亲没有写任何借据,也没有同意要借钱给麦女。
合议庭审酌,麦、李2女犯后坦承犯行,态度尚可,并已答应赔偿邱男家属40万多元,双方达成和解,兼衡2人犯罪动机、手段、智识程度、素行及家庭经济状况等一切情状,依伪造文书等罪,判麦、李各8月、6月徒刑,得易科罚金,缓刑4年,可上诉。
屏东一间老人长照中心负责人麦姓女子,为支配受县府安置的7旬邱姓老翁百万财产,伪造对方的印章向法院提出抗告,遭驳回后,再以假结婚获邱男配偶身份,从提款机盗领40多万元赃款,遭逮判刑。记者张已亷/摄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