假藉两岸艺文活动 男仲介大陆女子来台卖淫下场惨了

朱启屏利用两岸艺文活动,假冒名义安排不是来台表演的大陆女子入境,仲介在台湾从事卖淫工作,台湾高等法院依图利使大陆地区人民非法进入台湾地区等6罪,各判刑3年8月及3年10月不等刑期。(示意图/达志影像)

男子朱启屏在2015年及2016年间,利用两岸艺文活动,假冒名义安排不是来台表演的大陆女子入境,仲介在台湾从事卖淫工作,台湾高等法院依图利使大陆地区人民非法进入台湾地区等6罪,各判刑3年8月及3年10月不等刑期,可上诉。

朱启屏是中华民国国际城市文化交流协会、学生户外教学推广协会、马戏艺术推广协会的负责人,在2015年3月间,冒用「衡阳市杂技团」名义伪造印文及在职证明之特种文书,向内政部移民署提出申请而为行使,使大陆女子借此名义进入台湾地区。

另朱男在2015年6月间,由张姓女子提供各该女子居民身分证及个人资料,由朱启屏以协会名义登载业务不实文书,冒用「广州星路文化传播公司」名义使大陆女子来台,子借此名义进入台湾地区。

朱男利用「2016海峡两岸原住民文创联展~『感恩祭』」及「2016戏猴来客庄」等活动,冒用名义伪造印文及在职证明之特种文书,向移民署提出申请而为行使,使该等大陆女子借此名义进入台湾地区,再由徐杰圣等人安排大陆女子从事性交易。

台湾高等法院认定,朱启屏触犯台湾地区与大陆地区人民关系条例的图利使大陆地区人民非法进入台湾地区等6罪,各判刑3年8月及3年10月不等刑期,未来判刑定谳后,再由检察官声请定执行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