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湖美夜市不甩停业令 开罚6万元

嘉义市湖美夜市不甩嘉义市政府勒令停业通知,16日周五晚上营业仍人潮暴满。(廖素慧摄)

嘉义市湖子内「湖美夜市」遭市府通知停业,但16日晚上200多个摊商照常开张营业,人潮暴满,有不少人更闻风慕名而来,市府表示16日与业者会商,再次说明因「夜市」不符合《都市计划法》土地分区使用规定,必须依法查处,17日已依法开出罚单并裁处6万元罚锾。

嘉义市政府表示,依《都市计划法》第79条违规使用土地,得处6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罚锾,已开出第1张罚单6万元,吁请业者调整营业方式,或另觅适合场地合法营业,未来会持续依法查处。

业者去年8月询问市府申请营业相关行政程序,市府现场勘查、发函告知业者在这块土地上开「夜市」不符合湖子内休闲专区土地分区使用规定,并向业者说明休闲专用区用地的业类有零售业、餐厅等,不能做摊贩集中场。

嘉市府表示,市府也辅导业者调整经营方式,此外,因人潮群聚,有交通、消防等公共安全考量,5月26日与业者开会后已口头及发函通知立即停业。

郑姓业者表示,收到市府罚单,夜市目前有200多个摊商及摊商员工的生计要顾虑,会找摊商来研商如何配合市府辅导调整营业方式,希望能与市府持续协调,一起促进地方经济。

市议员张秀华说,市府开罚是依法执法,只是「夜经济」也是趋势,已有摊贩来陈情,摊贩与业者已签租约3个月、半年不等,摊贩也担心生计受影响,希望市府能参考相关案例,辅导业者有适当的方案来好好处理。

市议员黄敏修说,休闲专区广义来说就是休闲用途,当初正面表列「休专区」土地用途,并不代表未列入的用途就不好,逛夜市消费是庶民休闲方式,市府应简政便民,优先考量促进湖子内地区经济繁荣,与业者寻求「共赢」方法。

湖子内李姓居民认为,湖子内目前生活机能尚待开发,湖美夜市除了当地人会逛及消费,还会磁吸邻近的嘉义县水上、中埔、台南白河的民众来,特别是年轻人及学生族喜欢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