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届退消防局长被告侵害员工权益 消防局:尊重司法调查

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偕嘉义市议员林炜轩今天到嘉义地检署按铃提告嘉义市消防局长。(廖素慧摄)

嘉义市消防局长苏耀星说明均依法行政,调配人力,兼顾守护民众安全及消防员权益。(廖素慧摄)

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会28日到嘉义地检署按铃提告嘉义市消防局长苏耀星,原因是今年3月至11月工时制度违法,侵害消防员工作薪资权益,涉嫌违反刑法129条之2规定,市消防局表示,尊重司法调查、程序,让相关情况可以被全面、客观的了解。

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协会指控嘉义市消防局今年3月至11月工时制度违法,休息4小时是「假休息、真备勤」,嘉义市消防局长知情而不作为,侵害消防员工资权益,提告以诉求司法惩戒局长涉及行政怠惰。

消权促进会指出,大法官释字第785号已解释消防工时制度问题,嘉市消防局今年1月起依据消防署公告「各级消防机关轮班轮休人员勤休实施要点」变更勤休制度,但3月起规定1天需工作24小时只能请领20小时薪水,4小时是休息时间不算工时,却仍要备勤。

促进会又指出,消防员向消防署反映问题,却变成消防署与消防局相互卸责、互踢皮球,中央地方不同步,因而提告捍卫权益。

嘉义市议员林炜轩陪促进会按铃提告,表达力挺;市议员王浩也声援,并呼吁未来的新局长承诺编列预算,让消防员有出勤就有报酬。

明年1月16日将退休的苏耀星表示,因应中央降低工时、地方人力不足及兼顾消防员的使命是守护民众安全,一切依法行政,做适当人力调配。

嘉市消防局表示,针对提告感到遗憾,但尊重同仁行政救济需求,该局依据消防署颁各级消防机关轮班轮休人员勤休实施要点相关规定,服勤日至少有2小时以上休息,休息时间不计入服勤时数,且可外出。

嘉市消防局表示,局尊重消防人员权益保障,定期每2个月检讨、调整勤务,力求兼顾消防人员权益与市民生命财产安全,消防员也应遵守伦理纪律,符合职业标准,保护公众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