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指侵害基層薪資 嘉市消防局長挨告

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协会认为嘉义市消防局长苏耀星知情工时变革却不作为,侵害基层工作薪资权益,今天前往嘉义地检署按铃提告;消防局表示,尊重司法调查、程序。

消防员工作权益促进协会发布新闻稿指出,自今年3月起,嘉义市消防局规定消防员1天需工作24小时,却只能请领20个小时薪水,消防局声称另外4个小时属于消防员「休息时数」,不予以计算工作时数。

协会表示,实际上嘉义市消防局要求消防分队必须有最低人力控管要求,因此制定每日全时段最低人力限制规定,致使基层队员必须24小时于消防队备勤,就是24小时都受消防局指挥监督,消防局却谎称4小时为休息时间不计入工时。

协会指出,依各级消防机关轮班轮休人员勤休实施要点说明,基层消防员只要在分队待命、备勤,受到机关指挥监督,就应该纳入工时计算。

消防署于今年7月10日的脸书(Facebook)公开贴文,具名回应基层消防员陈情,文中表示「刻意安排休息时间于深夜时段,又休息时段仍安排勤务备勤,甚至出勤,却没有算入服勤时数,已公然违法」。

协会表示,苏耀星知情工时变革却不作为,侵害基层队员工作薪资权益,已涉嫌违反刑法129条相关规定,今天前往嘉义地检署按铃提告,诉求司法惩戒苏耀星行政怠惰。

嘉义市消防局声明,依据消防署颁各级消防机关轮班轮休人员勤休实施要点相关规定,服勤日中至少应有2小时以上休息时间,并由各消防机关服勤时数内调配,休息时间不计入服勤时数,休息时间均可外出。

消防局表示,尊重消防人员权益保障,定期每2个月召开检讨会议,倾听基层队员意见,滚动式调整勤务安排,力求兼顾消防人员权益保障与市民生命财产安全。

消防局指出,消防人员也应遵守伦理纪律,符合职业标准,保护公众安全。消防人员可寻求正确行政程序,合理提起申诉、行政救济管道,均予以尊重。

至于消防人员的提告行为,消防局尊重司法调查、程序,以便对相关情况进行全面、客观的了解,由司法合法及公正的基础上,做出合理的判决。

嘉义市消防局6日遭民进党籍市议员林炜轩、黄盈智等人指控今年3月至11月工时制度涉及违法,要求消防局应返还外勤217人的加班费约新台币2000万元。嘉义市消防局长苏耀星对此回应表示,一切依法行政。中央社 中央通讯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