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市警員涉包庇經營德州撲克賭場 嘉院判8月

嘉义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罗姓警员被控2年多前包庇线上赌博,并经营德州扑克赌场,嘉检侦结起诉,嘉院今天依公务员包庇图利聚众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8月。可上诉。

嘉义地方法院表示,罗姓警员自民国110年9月间在嘉义市警察局第一分局侦查队担任侦查佐,隔年2月间调至嘉义市第二分局南门派出所担任警员,再于112年10月间改调至第一分局竹园派出所担任警员。

嘉院指出,罗员自110年8月间某日起,前往柳姓男子经营的赌场,以德州扑克方式赌博。并自111年10月间至今年2月间,与柳男共同意图营利,招揽不特定人至赌场赌博,双方从赌客下注的筹码中抽取4%水钱牟利。

嘉院表示,罗姓员警对于第一分局辖区内赌场,均应依法查缉取缔,竟于110年11月23日凌晨,以通讯软体LINE传送「先休个一个礼拜、差不多开完了」、「顺便等专案结束」讯息给柳男,将查缉赌博专案泄露柳男知悉,告知期间暂时不要开场或招揽赌客赌博,以规避查缉,涉及包庇。

嘉义市警局察觉罗员异状后,报请嘉检指挥侦办,经搜证,认为罗员及柳男涉有赌博、泄密重嫌,检方于今年7月间指挥警方执行搜索,并传唤罗员、业者柳男到案,依法起诉2人。

嘉院审酌罗员身为员警,明知柳男经营赌场,消极未举发或通报,还告知查缉资讯,借以规避查缉,知法犯法,考量罗员犯后坦承犯行,因此判处有期徒刑8月。柳男涉及图利聚众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6个月,如易科罚金,以新台币1000元折算1日。

此外,罗员辩护人请求给予缓刑宣告,法官认为罗员身为警察人员,对非法聚众经营赌博场所者,有取缔、查缉责任,竟除参与赌博外,更与柳男共同图利供给赌博场所及图利聚众赌博,且进而泄密及包庇图利聚众赌博罪,衡量犯罪情节,不宜宣告缓刑。

嘉义市警察局第一分局罗姓警员被控2年多前包庇线上赌博,并经营德州扑克赌场,嘉检侦结起诉,嘉院今天依公务员包庇图利聚众赌博罪,判处有期徒刑8月。可上诉。图/本报资料照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