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義7旬翁怒持獵槍射死女鄰居 法院裁定羈押
嘉义县中埔乡和美村余姓男子与邻居相处不睦,19日下午3点多持猎枪朝57岁殷姓女子射击,殷女倒卧血泊失血过多,送医不治,余男自行投案。检警昨早相验确定有他杀嫌疑,警方依涉犯杀人罪及枪砲弹药刀械管制条例等罪嫌移送法办,检方漏夜侦讯后向法院声请羁押获准。
嘉义地方法院表示,被告就持有扣案猎枪、子弹之客观事实并不否认,并有扣案猎枪可供佐证,故被告涉犯非法持有猎枪、具有杀伤力子弹罪嫌重大。又被告因噪音问题始将猎枪、子弹带回住处,且射击前曾有装填子弹之动作,再进行射击,又当时被告与被害人距离不远,被告又是立姿射击,难认无对被害人射击之意,故被告涉犯杀人罪嫌,亦属重大。
另依据被告所供述枪弹之来源,明显与扣案枪弹有所歧异,且依据证据显示,噪音问题近半年才生困扰,因此枪弹来源究竟为何,仍有继续调查之必要,而被告所犯杀人罪嫌为最轻本刑有期徒刑5年以上之罪,就枪弹来源有相当理由足认有勾串之虞,故被告有羁押原因,及必要性,应予羁押,并禁止接见通信,及受授物件。
另被告已经70余岁高龄,且因噪音问题长期睡眠不足,承办法官叮嘱看守所于被告在押期间,应特别注意其身心状况。
嘉义警方将涉嫌持猎枪杀邻妇的余翁移送法办。图/翻摄画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