减轻医疗院所负担 新冠肺炎通报时效放宽
疾病管制署发言人罗一钧表示,为减轻医疗院所及卫生单位行政负担,新冠肺炎并发症病例通报时效,即日起由24小时改为72小时。(疾管署提供)
本报日前独家报导,中央流行疫情指挥中心自5月1日起解编后,医疗院所原先使用的简讯通报回归纸本作业,导致第一线感管师业务量大增。疾病管制署今天公告,为减轻医疗院所及卫生单位行政负担,即日起改为72小时内通报即可;另预计6月讨论放宽免隔离条件。
第四波新冠疫情持续,近一周每日平均新增209例新冠肺炎并发症病例,较前一周微幅上升,预估6月份仍然处于高点。但指挥中心5月1日解编后,新冠肺炎也从第5类法定传染病降级为第4类,卫福部发函各县市卫生局,要求通报流程必须回归纸本通报,基层感染管控师业务量爆增为疫情前的2倍。
疾管署发言人罗一钧表示,原本从第五类改为第四类法定传染病时,通报时效仍维持24小时,近期新冠疫情上升,为减轻医疗院所及卫生单位行政负担,通报时效由24小时调整放宽为72小时,已于今日公告,即日起生效。
根据新规,医师发现符合临床条件及检验条件之病患,依新规定于72小时内通报即可,通报后经医师评估有隔离治疗之必要时,得住院隔离治疗。罗一钧表示,预计6月上旬经专家会议讨论确认,拟放宽「免隔离条件」,另亦将简化隔离治疗通知书开立作业流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