蔣萬安市府指台智光案爭點為警局專約 柯文哲陣營批魚目混珠

台北市前后任市长柯文哲及蒋万安持续就台智光案交锋,蒋市府指控因106年签订的警局监视器专约,北市历年来多付2572万余元给台智光;民众党则质疑蒋市府超译、试图鱼目混珠。

国民党台北市议员陈重文涉嫌藉市警局网路传输服务费采购案图利,日前经台北地检署声请羁押获准,让北市府与台通光电公司及其子公司台湾智慧光网的合约争议引发关注。

民众党主席柯文哲今天表示,他用市长任内最后一份公文提醒接任的蒋市府,此案是「财团勾结议会、诈取国家钱财,恶形恶状,必须公告予以遏止」,但他感慨,如今蒋市府仍肆无忌惮地编列预算。

不过,规范市府各局处优先租用台智光网路服务的母约,是在民国100年、前市长郝龙斌任内签下;市警局与台智光针对录影监视系统网路服务的专案合约,则是在106年、柯文哲任内订定,令外界质疑,柯文哲当时明知有异,为何无法解决,甚至再签合约。

柯文哲回应,他曾找法务局、资讯局、警察局研议如何解约,但发现除非有证据,否则难以推翻,还要考量监视器无网路的空窗期。

民众党立委、前台北市副市长黄珊珊则说,蒋市府声称要解除106年的专约,但此合约在当年度就已执行完毕,不会有解约的问题,且费率也可以每年重新议价。

对此,台北市政府发言人殷玮指出,大众关注的焦点就是警察局监视器网路服务费,这个问题来自106年签订的专案合约,且此合约明确规范履行期间至母约到期日止,也就是生效至125年12月30日。

殷玮质疑,柯市府106年究竟为何需要特别签订专案合约,若无此合约,警局监视系统网路服务费率就会依照母约,不高于100年度政府网际服务网(TGSN)价格的95%,比专案合约所议出的价格便宜许多。

他以2M传输速度试算,100年仍租用中华电信服务时费率为新台币1512元,以此为基准,警局若没有签订专约,监视系统网路服务费率就不会高于1436.4元,然而106年台智光向警局报价是1684元,历年来价差高达2572万余元。

殷玮说,市府并非不检视母约,而是因争点在于警局监视器专约,而解除此合约的程序已在进行中,有进一步消息就会说明。

对于警局专约是否导致市府至今多付2572万余元给台智光,民众党发言人吴怡萱晚间回应,母约并未记载「不应高于100年度政府网际服务网价格」,而是「既有支付费率或当期政府网际服务网价格」。

吴怡萱认为,殷玮超译评选须知,更错置契约文件的优先顺序,借此将100年费率与106年相比,是试图鱼目混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