叫来大尺度传播妹!男爽完遭起诉 结局大逆转
新北一名男子叫传播小姐到家欢聚,小姐答应发生性行为后,却又控告他性侵。(示意图/Shutterstock)
新北一名邹姓男子去年1月叫买了传播小姐阿秀(化名)5小时,一同在家中饮酒玩乐,约期额满再度续约1小时,并约定发生性行为,但事后阿秀控告邹男性侵。新北地院审结,认为无证据显示邹男强迫阿秀发生性行为,谕知邹男无罪。可上诉。
判决书指出,邹男2021年1月29日晚间7时许,透过传播公司约了传播小姐阿秀到家中玩乐5小时,满期后邹男要求续约1小时并发生性行为,事后阿秀报警控告邹男性侵,邹男则遭到检察官起诉。
对此,邹男坦承与阿秀发生性行为,原先并不认识阿秀,他是因传播公司文宣上载明阿秀可以有大尺度肢体接触,才选择阿秀,当时阿秀服务时间将届,有询问对方是否要续约,若可以续约想发生性行为等语,阿秀同意后才有后续行为,他否认强迫阿秀,倘若阿秀有不愉快,又为何要与他续约。
新北地院审理时,法官发现阿秀虽在事发后前往北市联医中兴院区急诊,却拒绝签署验伤同意书,也不愿配合性侵害采证流程,借口回去拿东西即离开医院,仅事后再前往妇产科验出阴道炎与轻微破皮等,难以此认定阿秀遭强制侵犯,认为并无其他积极证据可证明邹男涉案,故谕知无罪。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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